中新网6月23日电 据湖南省纪委网站“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株洲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其中,攸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皮黎明在工作日中,违规接受企业宴请并饮酒,在处于醉酒状态的情况下,参加下午该局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并在会场胡言乱语、严重失态,造成不良影响。攸县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皮黎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元区群丰镇合花社区党支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2月,天元区群丰镇合花社区党支部书记周水强、支部委员、社区主任黄志能、支部委员包罗根、居委会委员黄冬元、谭峥雨5人,以虚报社区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的方式,套取集体资金50000元,用于发放过年补助,其中周水强、黄志能各分得12000元,包罗根分得10000元,黄冬元、谭峥雨各分得8000元。天元区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周水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黄志能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同其他违纪问题并案处理),给予包罗根、黄冬元、谭峥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给予群丰镇党委委员(合花社区办点领导)郭罗先、镇财政所会计杨娟、出纳杨红诫勉谈话处理,给予镇党委书记(时任镇长)刘剑、财政所所长包永忠提醒谈话处理。
攸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皮黎明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
2017年2月22日上午,皮黎明到其管理对象振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调研,中餐违规接受企业宴请并饮酒。在处于醉酒状态的情况下,参加下午该局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并在会场胡言乱语、严重失态,造成不良影响。攸县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皮黎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