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官网昨天再公布12家单位巡视整改情况。至此,35家单位党组织专项巡视整改情况全部公开。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情况,各单位均一一回应。整改显示,市地勘局清退了近40万元专家评审费;市社会科学院废止了部门创收规定,将清理出的违规支出足额退还上缴等。
市金融局 开展小金库专项自查
针对有的处室“套取会议经费,设立小金库”问题,开展全局设立小金库专项自查,并将根据问题线索配合派驻纪检组严肃调查处理。“虚构会议支出供个人挥霍”“超标准召开会议并向监管对象转嫁会议费用”问题,待市纪委移交线索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市地勘局 专家评审费全部清退
针对“专家评审费、讲课费”问题,市地勘局经与市巡视、纪检等有关部门深入研议,此类虽不属于“兼职取酬”性质,但在局系统内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经核查,全局副处以上干部涉及财政行项目的专家评审费四年共计389620元,目前已经全部清退。并明确以后对于局系统内的所有项目,局工作人员均不得领取专家评审费。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废止部门创收规定
针对课题管理“福利化”问题,废止了2007年《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关于部门创收收入的管理规定》,堵塞管理费变相成为部门内部“小金库”的制度性漏洞。纠正违规支出,对其中的违规支出立即足额主动退还上缴。经自查,科研处2013年至2015年支出课题管理费共计31.24万元,其中用于以劳务费形式支付管理人员补贴的违规支出共计6.08万元;计财处同期支出课题管理费共计36.8万元,用于以票据形式支付管理人员加班补贴的违规支出约17万元。以上两项违规支出约计23.08万元。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细化48项整改任务
巡视意见反馈后,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一梳理问题,逐一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表。细化分解为3个方面、10个重点、48项具体整改任务,明确了每项整改任务的部门、牵头负责人、责任处室以及整改时限,并要求进一步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和长效机制的建立。
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纠正违纪问题处理宽软
纠正对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纠正下属经营类事业单位违规经营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将发生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的问题及事情经过,再次在年度工作总结会上向全员进行通报,强化警示教育。
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成立礼品监管领导小组
针对对外接待中超人数陪餐问题,要求外事接待中,中方参加人员不得超出规定人数,协会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成立礼品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外事礼品采购(或定制)的审批,定期对接收的外事礼品进行评估,提出处置意见等。
市政协机关 健全“三重一大”制度
制定了《市政协机关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个别单位修缮项目未进行招投标的问题,相关负责人作了检查,同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工程支出的1400余万元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今后,将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市台联 公款旅游已做退款处理
针对“变相使用公款旅游”问题,对涉及2013年7月组织理事调研,违规消费的相关当事人,进行了退款处理,共退款2586.8元。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党组书记与相关当事人谈话,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党组以此事作为市台联的典型事例进行剖析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杜绝今后调研活动出现上述情况。
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违规出租房已解除合同
针对瞒报并违规出租房产问题,党组决定,将银闸胡同9号房屋正式向市财政局上报,列入市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管理。该房屋作为为侨服务基地,向市财政局提出使用意见并申请专项经费。解除合同,不再出租,处理好善后事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同时,正式上报登记,向市财政局请示汇报,经财政局研究,同意该房屋作为为侨服务基地使用,纳入全市国有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停止向个人发放值班用品
针对“乱发实物和现金”问题,停止向个人发放值班用品,改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现班子成员中,2015年6月领取洗漱用品和床上用品的6位领导干部,每人按当时价格退还现金957.5元,共计退还5745元。
市档案局(馆) 21400元违规补贴已退
责成档案学会针对“个别领导在市档案学会以审稿费、点评劳务费、组织劳务费等名义违规领取补贴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清退,并提交情况说明报告。相关当事人已全额退回违规补贴21400元。进一步规范档案学会文化交流活动,暂停赴台文化交流项目。针对涉嫌“小金库”的交流活动结余款,已经纳入档案学会财务核算,统一管理。规范工会经费使用标准,停止使用工会经费为退休人员购买慰问品。
市委研究室(改革办) 纠正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
针对干部在社团兼职审批不规范问题,对8名同志未经审批在社团兼职的问题,目前已经全部停止兼职,整改到位。对确需继续兼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报批后方可继续兼职。同时,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彻底纠正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的问题。(北京晨报记者 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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