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来军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院教授、中国方案研究院执行院长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是“一带一路”提出4年来最高规格的论坛活动。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是2017年中国重要的主场外交活动,对推动国际和地区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在多个方面多个层次多个领域达成了270多项有代表性的成果,在经济合作方面不断深化,并表现出三大特征。
贸易与投资进一步便利化
4年来,中国同“一带一路”参与国大力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不断改善营商环境。2014年至2016年,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额超过3万亿美元。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累计超过500亿美元。中国企业已经在20多个国家建设56个经贸合作区,为有关国家创造近11亿美元税收和18万个就业岗位。
在未来,中国将继续积极地同“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发展互利共赢的经贸伙伴关系,促进同各相关国家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建设“一带一路”自由贸易网络。就在本届论坛期间,中国又同30多个国家签署经贸合作协议,同有关国家协商自由贸易协定。此外,中国将从2018年起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一步加大从世界各国对商品、服务、技术等方面的进口。
资金融通规模和金融合作程度快速提升
习近平主席指出“融资瓶颈是实现互联互通的突出挑战”。为此,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上致力于资金融通与金融合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已经为“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提供17亿美元贷款,“丝路基金”投资达40亿美元,中国同中东欧“16+1”金融控股公司正式成立。
经过本届论坛的努力,金融合作进一步加强。丝路基金新增资金1000亿元人民币;中国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规模初步预计约3000亿元人民币;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设立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人民币,首期100亿元人民币,推动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开发合作;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设立“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专项贷款(10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一带一路”产能合作专项贷款(10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一带一路”金融合作专项贷款(5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中国进出口银行设立“一带一路”专项贷款额度(10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专项贷款额度(300亿元等值人民币)。此外,中国还有多个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与多家国际性、区域性银行机构以及不同国家的金融组织、经济部门签署了合作协议。
对外经济援助不断加强
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论坛发表主旨演讲中指出,中国将在未来3年向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发展中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600亿元人民币援助,建设更多民生项目;将向“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提供20亿元人民币紧急粮食援助,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增资10亿美元,在沿线国家实施100个“幸福家园”、100个“爱心助困”、100个“康复助医”等项目;将向有关国际组织提供10亿美元落实一批惠及沿线国家的合作项目。
此外,中国政府与世界粮食计划署、联合国国际移民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难民署等十多个国际组织签署援助协议;中国教育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旅游局等以及数十家民间组织,与多个国家、国际组织签署合作协议。上述各项事项和活动表明,中国通过“一带一路”对外经济援助,与以往相比大幅度地加强了。
中国的企业、金融机构在参与“一带一路”合作事宜和活动时,需谨防“一窝蜂”现象,而要遵循市场规律,按照企业运营的市场化要求去从事贸易、投资、合作等行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在合作原则中明确指出“市场运作”的原则,要充分认识市场作用和企业主体地位,确保政府发挥适当作用,政府采购程序应开放、透明、非歧视。
市场运作原则表明,企业、金融机构等经济主体需要遵循和顺应市场机制,按照成本收益分析法则进行贸易决策、投资决策、合作决策等企业行为;政府可以发挥引领、指导、扶持等适当性作用,但这是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基础之上,而不是扭曲或替代市场规律。 “一带一路”倡议为世界各国提供了合作的大战略大平台大机制,但也并不是说不防范各类风险。一些地区地缘政治冲突严重、个别国家政局动荡政党更迭、整体世界经济增长乏力且发展不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依然动荡、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分化加剧等,这些因素都需要企业、金融机构纳入考虑范畴,抵御和防范相关的各类风险。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