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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江天勇遭遇酷刑?警方回应:保护了合法权利

2017年05月18日 14:10:47  来源: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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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网传犯罪嫌疑人江天勇(男,46岁,2016年12月1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长沙市公安机关依法指定监视居住)在长沙指定监视居住期间“遭受酷刑,脚不能站立,整个脚都肿”。经调查了解,长沙市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江天勇的合法权利,并专门安排医生对其脚部旧伤进行了检查及治疗。

  目前,江天勇脚部旧伤已治愈,身体健康。以下视频为江天勇2017年5月17日下午在指定监视居住场所散步健身的画面,显示江天勇双脚站立,行走正常,没有浮肿,行动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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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