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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

2017年05月16日 15:17:43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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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等四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的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央财政要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地方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重点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意见》指出,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的基本原则是:注重科学规划,优化幼儿园布局,保障大多数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坚持公益普惠,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强化机制建设。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责任,建立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意见》提出,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左右。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

  《意见》指出,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的重点任务是:

  (一)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重点加强脱贫攻坚地区、两孩政策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幼儿园建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

  (三)提升保育教育质量。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整体提升农村幼儿园教育质量。

  《意见》提出,要发展普惠性幼儿园。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扩大公办资源。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建设要按需要配建幼儿园。继续办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辐射指导作用,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

  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根据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要求,确定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层次,加大本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

  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教育部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各省(区、市)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

  《意见》指出,县、地市、省级政府要逐级编制三期行动计划,省级和地市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地方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重点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各地要建立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协调机制,明确教育、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建、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的任务,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原题为《官方部署第三期学前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办幼儿园》)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