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仁市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思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程朝阳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3年9月至2015年2月期间,程朝阳多次安排他人购买高档烟酒共计5.314万元,用于思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务接待。2016年7月,经程朝阳同意,该单位财务以“办公费”名义从单位经费中冲销5.314万元。2017年2月,程朝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印江自治县木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田凯(分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私车公养的问题。2012年至2015年,田凯将到铜仁办理私事的个人车辆加油发票共计28张,合计金额人民币0.595万元,以工作用车加油等名义在木黄镇计生办报销入账,报销资金0.595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6年7月,田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印江自治县龙津街道办事处龙溪村党支部书记廖恩霞违规操办“入宅酒”问题。2017年1月中旬,廖恩霞通过群发手机短信和口头通知等方式发出邀请,于1月30日到新居打麻将、吃糍粑,庆祝乔迁之喜,期间收受他人礼金共计0.931万元,并于1月31日在该县某山庄操办酒席12桌。2017年2月,廖恩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礼金予以清退。
江口县凯德特色园区管委会规划征地建设科科长杨永华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2日,杨永华私自驾驶该单位公务车前往玉屏县田坪镇办私事。2017年2月,杨永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思南县板桥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王泗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9月至2016年10月期间,王泗海同意板桥中学用“小金库”中的资金违规给学校教职工发放补贴共计18.8629万元。2017年3月,王泗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大龙经济开发区大龙镇路良村党支部书记杨宏标违规操办“乔迁酒”问题。2017年2月15日,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大龙镇路良村党支部书记杨宏标,以其子杨全乔迁新居的名义,在大龙经济开发区大龙镇路良村板田组自己家中操办“乔迁酒”,邀请亲朋和部分村村干部前来祝贺,违规收取礼金0.55万元。2017年2月,杨宏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