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中央外办纪检组成立一年多来,建立七项机制,督促中央外办、中联部、全国友协和外交学会等综合监督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领导班子(党组)及其成员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建立七项机制督促履责。建立组长与各单位领导班子(党组)沟通通报会商机制。纪检组组长经常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工作沟通、通报和会商,每季度召开各单位分管领导同志参加的工作沟通会,坚持问题导向,提醒关注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出履责要求。建立谈话约谈机制。组长与各单位领导班子(党组)成员和管辖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廉政工作谈话,对各单位新任职司局级一把手进行任职廉政谈话,了解履责情况,提出具体要求,传导责任压力。建立整改建议和反馈机制。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源头性问题,向各单位领导班子(党组)发函30份提出整改建议,督促限期整改并反馈结果。建立量化考评和通报机制。设置各单位领导班子(党组)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四大类19项指标,要求年中和年底各填报一次,全面掌握履责情况,并汇总分析通报。建立问责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开展问责工作办法》,对5个党组织或班子、12名司局级领导干部和2名正处级干部进行了问责,取得较好警醒效果。建立年度任务督导机制。对每年度各单位领导班子(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机关纪委工作计划进行审核把关,督促分解任务。建立日常联系配合机制。制定实施联系配合办法,明确各单位向纪检组报送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和纪律审查等情况、通报或者报告重要情况和问题、抄送文件、报送信息和提供基础情况资料范围和要求。
各单位扎实履行主体责任。一年来,各单位领导班子(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力度加大,领导班子(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103次,分解任务164项,就反腐倡廉、纪检工作发文部署或者通报情况54次,主要负责同志就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作出批示指示106次。领导班子(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及成员带头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承担主责用好第一种形态,把“咬耳扯袖”做在平时,共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85人次,并经常就党风廉政建设个别和集体约谈管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把责任压力传导到司局级一把手。领导和支持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党委(纪委)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增强会管、愿管、敢管自觉性,共对28人次进行提醒谈话,函询22件涉及28人,诫勉谈话6人,建议对18名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采取组织措施。(驻中央外办纪检组)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