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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年底前,全面向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官

2017年03月30日 10:14:41  来源:长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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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定了!年底前,派出所里也将有“检察院”!

  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今天(3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传出一个重要消息——检察机关今年内全面铺开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这就意味着,在区县公安局、甚至部分派出所,将派驻检察室或检察官!这项工作如何搞?又该如何防止跑偏?下面将告诉你全部答案——

  3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检察院因地制宜,全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今年年底前实现全面铺开。

  检察机关今年内全面铺开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这是3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传出的重要消息。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缘何要全面铺开?各地公安派出所办案量大有不同,检察机关的监督方式是否要统一?哪些案件又是检察机关监督的重点呢?

  小编有幸参加了最高检相关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现场火速码字,对“重要情报”做出梳理。

  为什么搞?

  保证证据合法性确保指控犯罪效果

  近年来,公安机关办案方式进行了改革,一些地方公安派出所承担了大量刑事办案任务,很多地方超过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总量的80%。总体来看,办案质量是好的,但仍需加强与检察机关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工作。

  在公众看来,公安派出所处在执法办案第一线,其办案质量的高低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直接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甚至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职责是国家的法律制度设计,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是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但长期以来,检察机关注重通过审查逮捕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不够。

  正如最高检有关负责人指出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的案件主要是“轻罪”案件,有的进入不了批捕起诉环节,仅仅依靠办理审查逮捕案件的监督难以发现其立案、撤案等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容易成为监督“盲区”。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要求。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目标就是要保证证据的合法性,保证指控犯罪的效果,实现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

  如何开展?

  试点先行,今年年底前全面铺开!

  2015年以来,最高检选择山西等10省市进行试点,1064个基层检察院、8370个公安派出所参与了试点工作。试点期间,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派出所立案5243件,对违法侦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15162件次。很多地方通过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不捕率明显下降,捕后撤案判无罪的减少,对公安派出所信访量减少。

  两年的试点已充分证明,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有助于公安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是应当做好、且大有可为的一项工作。因此,最高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听取了试点情况汇报,经过慎重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国全面铺开这项工作。

  全面铺开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如何把握节奏?最高检部署指出:原试点地区检察院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上半年全面铺开;非试点地区检察院要不等不靠,积极工作,今年上半年完成对本地区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摸底调研,年内全面铺开。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