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占中祸首”终于被拘捕:三名发起人多项罪名将被起诉
[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时隔两年多,发动“占中”的所谓“占中三子”终于被起诉,被警方预约拘捕。
“占中三子”包括港大法律学者戴耀廷、中文大学学者陈健民及牧师朱耀明。据香港星岛日报网报道,香港警方27日一早陆续通知9名曾参与“占领行动”的人士预约拘捕,其中戴耀廷等3人涉嫌串谋公众妨扰、煽惑他人公众妨扰等,预料不止一项控罪。 其他几人包括立法会议员陈淑庄、民主党的李永达、“社民连”成员黄浩铭等,他们必须在27日傍晚5时到湾仔警署接受“预约拘捕”。预约拘捕是指让没有立即致命性危险的嫌犯自己到警局,然后实施拘捕。晚上7时许,9人抵达湾仔警署报到,接受预约拘捕。
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在社交媒体称,27日一早收到警方通知,经确认后被起诉的是违反普通法中的《公众妨扰罪》。东方日报网称,普通法下的“公众妨扰罪”刑罚不轻,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控罪元素主要指其行为对公众造成伤害,包括人身、财产或安宁。星岛日报网称,“占领行动”于2014年9月发起,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在同年12月3日进行所谓“公民抗命”的最后一步,联同所谓“占中十死士”之一的邵家臻等共65人到中区警署自首,承认“参与未经批准的公众集会”罪名,所有人当日都未被实时逮捕,完成办理报案手续后即离开。戴耀廷在“自首”时称,警方准备了一份表格,列出一系列罪行,包括组织或煽动未经批准的集会、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刑事毁坏及阻差办公等,他本人只选了“参与未经批准的公众集会”罪名,但有心理准备被控其他罪名。根据《公安条例》规定,参与未经批准的公众集会,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5年;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2级罚款及监禁3年。
针对预约拘捕,戴耀廷27日称,“从时间上有合理假设,梁振英政权想为林郑月娥政权清除所有政治障碍,于是在林郑月娥当选后翌日即提出起诉,帮林郑月娥在7月1日上任前将事件解决”。陈健民称,此举无助于促进社会对话。 特首当选人林郑27日表示对拘捕“事先完全不知道”,检控工作由律政司独立进行,上任后不干预,她尊重法治。她同时强调,修补社会撕裂不等于法治要妥协。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表示,违法者被起诉是依法办事,是合情合理,也是必然的结果。经民联议员梁美芬也说,一直以来只有警察、前线参与“占中”者被处理,但发起人案件迟迟未能处理,只有他们被拘捕才可以彰显法律的公平公正。
东方日报网注意到,被指“占中幕后黑手”及最大金主的壹传媒负责人黎智英暂时榜上无名,他在“占中”期间几乎每天都现身金钟“占领区”,且被揭露曾向泛民多个政党及议员秘密捐款共4000多万港元。近年来,黎智英逐步淡出壹传媒业务各项重要职位,但仍然与泛民人士频繁密会,“令人怀疑是否又想密谋搅局”。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等人则认为,“占领行动”的搞手及策划者应控以暴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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