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8日电 题:民法总则草案最新版四大看点
中新社记者 蒋涛 郭金超
民法总则规定民法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在民法典中起统率性、纲领性作用。8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简称“草案”)的说明。
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草案最新版有四大看点:
看点一:民事主体——六岁孩子可以“打酱油”,胎儿享有继承权
草案下调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即从10周岁降为6周岁。用通俗的语言,六岁的孩子就可以“打酱油”了。李建国表示,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
草案规定,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草案还增加了保护胎儿利益的规定。其中明确,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