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住建部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介绍房地产和棚户区改造有关情况。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表示,将加快立法,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据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
陆克华介绍,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一是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前期已进行了一些研究,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调研、专家论证等工作,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相关的行政法规草案。
通过立法,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金、租期等方面的制度,解决承租人的后顾之忧;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享有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建立健全住房租赁市场监管体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是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落实金融、土地、财税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大力培育机构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支持个人出租住房。
三是大力发展公租房,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一方面扩大公租房覆盖面,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逐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另一方面,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行租赁补贴与实物保障并举,积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到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打通公租房与租赁市场通道,带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四是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体制,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作用,充实力量,推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强化对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备案管理,提供房源信息发布、合同网签和登记备案等服务。加快建设住房租赁市场信用体系,促进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依法诚信经营。
陆克华表示,今年我部将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把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严厉打击住房租赁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治“黑中介”“黑二房东”,以保护租房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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