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在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土皇帝”横行,无法无天,操纵选举、开设赌场、暴力抗法、霸占资源,呈现出乱政、抗法、霸财和行凶“四大特征”。其中,欲活埋他人、当街调戏妇女、结婚必须“上供”等一些极其恶劣的细节,简直令人发指!对此,老百姓怨声载道,深恶痛绝!令人愤怒的是,老百姓有的受了害都不敢说,有的说了不仅不管用,反遭报复。可见“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猖獗。
“村霸”等恶势力,已经具有某些黑社会组织的特征。最明显的就是他们还有自己的“保护伞”。而充当“保护伞”的,多是那些可以管到“村霸”恶势力的上级实权人物。他们是“村霸”恶势力有恃无恐、无法无天的靠山和后台,有的竟是黑势力的一部分,这是问题的关键,是“村霸”黑恶势力的“七寸”。
打蛇就要打“七寸”。突出打击“村霸”及其“保护伞”,这个方向是准的。相对“老虎”而言,“村霸”充其量是只“蚊子”。蚊子虽小,但恶能不低,只需一二,足以扰得人一夜难眠。说白了,“村霸”也是农民,不讲法律只认权势,加上有“保护伞”的撑腰,其犯罪行恶,更是无所顾忌,极其残忍。“村霸”为害乡里,对农民群众的伤害,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杀伤力,不可低估。
一定意义上,更应重视最基层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因为,它们直接损害着群众的利益,直接影响着群众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最初观感”,而且,它们面广量大。唯有狠狠打击,方可震慑遏制。
问题是,“村霸”问题由来已久,整治绝非三拳两击就能济事。因此,既要打突击战,又要打持久战;既要打击恶势力,更要培育善治理。要加強县乡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让正派的同志当家主事,这是确保基层政权不变质的最重要的因素。同时,也要从机制体制上,防止基层“一把手”一人说了算。要从战略的高度,激励更多的外乡大学生任职村官,通过引进外乡能人交叉任职、投资等,逐渐稀释和淡化农村的宗族观念,让宗族恶势力难成气候。
“村霸”不除,农村难以安宁。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加大打恶力度,培育新善能,是治理基层腐败、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最有效的途径和办法。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