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土部回应系列热点:重申城市人不得买农村宅基地
中新网北京2月10日电 2月9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赵龙等出席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对《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进行解读,并对“耕地资源保护红线、城镇居民的宅基地不予发证、燕郊部分小区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等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严守耕地红线
——15.46亿亩久基本农田! 严格保护不能突破
对于国民关注的耕地资源保护问题,赵龙表示,一是严守耕地红线,通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国家划定了15.46亿亩,这也是严格保护不能突破的。二是严控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通过盘活存量,减少对新增耕地的占用等措施,同时通过改进占补平衡,实现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质量和数量的一致。
近年我国建设用地需求居高不下,2015年实际供地达到53万公顷。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资源需求仍将保持强劲势头。
在保护措施和手段方面,《纲要》完善了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设置了“生存线”、“生态线”、“保障线”和耕地保有量等11个约束性或预期性指标,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配套政策的完善。
赵龙表示,通过实行总量控制、配额管理,强化自上而下的管控,从而有效地指导地方政府聚焦本地存在的突出资源环境问题,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实现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真正实现给自然留下更多的生态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的生产空间。
1999年后城镇居民宅基地不予确权
——重申城市人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目前我国宅基地人均是300平方米,还存在散、乱、空的现象。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相关《通知》,为地方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提供政策依据。有媒体报道称,根据通知,1999年之后城镇居民使用宅基地的,不予确权登记。
关于城镇居民的宅基地不予发证问题,赵龙表示,国家有规定,城市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这是有严格要求的。按照法律和登记规则,城市居民是拿不到合法的产权。
记者发现,姜大明在2014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就曾表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基础,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决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所谓“逆城镇化”行为。
赵龙还解释称,国家现在也正在推进“三项改革”的试点,包括土地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和宅基地的使用,宅基地下一步怎么在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或是能不能在更大范围之间进行流动,正在研究。但是最后也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把它确定下来。在目前的情况下,城里人特别是工商资本是不能够进入到农村进行宅基地的交易和买卖的。
河北燕郊部分小区不动产登记问题
——已派人调查 部分住宅已可登记
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地区出现有多个楼盘用地的性质是工业用地或者是违建。该地多个小区的业主反映,此前按照商品房的价格购买的房产,最近却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
赵龙对此回应时表示,考虑到历史客观实际情况,国土部请地方国土部门进行调查,同时也派人去了解情况。待调查了解情况清楚以后,会提出一个解决办法。
姜大明在发布会上补充道,燕郊现已有一部分住宅通过了解历史情况、完善手续可以登记,估计在不长的时间,这个问题就会解决完毕。
2月7日,河北省三河市官方回应称,三河市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小区逐个进行摸底调查。目前,调查组已基本完成摸底调查工作,正按照上级有关政策,逐一分类研究解决方案。
人居生态保护遇到雾霾问题怎么办?
——雾霾形成是复杂现象 《纲要》提防治要求
记者注意到,此次《纲要》中提出了分类、分级全域国土保护格局的概念,人居生态成为五类保护主题之一。
对于“要建设人居生态的保护,如何解决现在北京等大城市雾霾”的问题。赵龙表示,大气污染和雾霾气候的形成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国土规划里重点对于人口集聚区的大气污染防治提出了要求,一是要优化产业结构;二是要加强污染治理。
《纲要》提出,以大气、水和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修复京津冀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人居生态环境,优化人居生态格局。严格限制高污染项目建设。依法淘汰钢铁、水泥、化工、有色等行业落后产能,有效控制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以恢复和保障城市生态用地为重点,强化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建设。(完)
[责任编辑:郭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