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万静
2016年,城管终于有了“娘家”——住房城乡建设部。
这一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指导全国城管执法工作;住建部起草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正在根据各方意见进行完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式样标准已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制订“三项制度”试点方案,全国地级以上城管局长培训班成功举办……
这一系列动作,显示我国城管体制改革开始破题。
住建部晒出七个“第一次”
2016年,城管体制改革都有哪些进展呢?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的相关负责人,连用了七个“第一次”相关工作作为回答。
第一次明确了城市管理主管部门。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为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2016年9月,中央编办批准住房城乡建设部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拟订城管执法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国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
第一次建立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16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等16个部门建立了全国城市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按照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统筹推进改革工作。12月,部际联席会议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
第一次起草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规章。2016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起草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向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9月,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正在根据各方面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第一次倡导了城市管理工作方法。2016年8月,住建部首次倡导了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要求各地改进工作方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
第一次举办了全国城管局长培训班。2016年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全国市长研修学院在北京举办了第一期全国城管局长培训班,来自各地级以上城市的300余名城管局长参加了培训。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