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工作单位及职务: 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 涉嫌罪名: 贪污受贿 涉案金额: 2.5亿元 人物年龄: 70岁 潜逃时间: 13年(2003年-2016年) 杨秀珠
11月16日,在北京首都机场,杨秀珠走下飞机回国自首。 新华社发
昨天下午3时许,北京首都机场,“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走下飞机舷梯。至此,潜逃海外13年、辗转多国的嫌犯杨秀珠结束了逃亡生涯,回国投案自首。这是第37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出逃路线
2003年
4月20日
从上海登机离开中国
第一站 新加坡
据报道,杨秀珠抵达数日后便逃离,据称受到黑社会敲诈
第二站 美国
杨秀珠到美国后做起“包租婆”。2003年6月,中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后,杨秀珠再度出逃
第三站 荷兰
外逃期间,杨秀珠向荷兰提出“避难”申请被驳回,于2014年5月持假护照逃往美国
第四站 美国
逃离荷兰后,杨秀珠入境美国。美国于2015年6月将她拘押
归案过程
2003年7月
中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杨秀珠发出“红色通缉令”。
2014年7月
杨秀珠的引渡遣返已启动。
2015年4月
国际刑警组织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杨秀珠列首位。
2016年1月
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表示,中国就杨秀珠案正与美积极沟通,美方对此态度积极。
2016年9月
据报道,杨秀珠自动放弃在美国的政治庇护,获法官批准。
2016年11月
经中美两国执法部门合作,潜逃13年之久的杨秀珠回国投案。
相关人物
胞弟杨进军被遣返
其实,在杨秀珠之前,其胞弟杨进军去年就已经被遣返回国。
杨进军,曾为温州市明和集团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因涉嫌贪污犯罪,被浙江省检察院立案,2001年12月逃亡美国,2005年5月23日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2015年9月18日,潜逃美国14年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杨进军强制遣返回中国。这是美国首次向中国遣返公开曝光的“百名红通人员”。记者注意到,杨秀珠的弟弟杨进军在去年被从美国强制遣返,回国时戴着刑具。而此次杨秀珠主动投案自首,走下飞机时可以看到身上并未戴任何刑具。
遣返现场
回国后神情很轻松
昨天下午3点多,记者通过现场视频看到,飞机停稳后,在所有乘客都下飞机后,美方在舱门口将杨秀珠交给中国警方。七十岁的杨秀珠自己走出飞机舱门,站在登机口进行了简单的交接后,在两名女警的搀扶之下走下了飞机。记者看到,她穿着一件灰色羽绒服,戴着一副眼镜,头发花白,没有戴任何刑具。相比出逃前的照片,明显苍老很多。在出舱后,杨秀珠口中不断喃喃自语,回国后神情自然。
随后,她登上了一部机场方面提供的摆渡车,驶向休息室进行下一步程序。在到达航站楼后,由于没有中国护照,杨秀珠此次只是携带着美方提供的单程证明入境。通关入境后,杨秀珠将经过体检和心理疏导,之后再在休息区接受逮捕。此时杨秀珠的神情自然,也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坐在那里等待处理。记者看到,相比此前外逃时发布的照片,杨秀珠此次自首回国,神情反而轻松不少。随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宣布对其逮捕。
潜逃前夕
安排主要亲属移民
杨秀珠,女,1946年生,1995年1月任浙江省温州市副市长,1998年任浙江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在担任温州市副市长期间,涉嫌贪污、受贿犯罪。2003年2月,浙江省检察院在调查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杨某某涉嫌受贿犯罪案件时,发现杨秀珠涉嫌犯罪的线索。
杨秀珠出逃前精心策划、蓄谋已久。外逃前就安排主要亲属移民海外,直接在境外收受贿赂,利用长期主管城市建设领域的职权将土地非法转让给他人。2003年4月20日,杨秀珠携女儿女婿经由香港前往新加坡的航班。随后,辗转逃往意大利、法国、荷兰、加拿大、美国等地。
2003年6月16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受贿罪立案侦查,批捕杨秀珠,并于7月22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2005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将杨秀珠列为境外缉捕的重点对象,直接督办此案。
外逃多地
持假护照被美羁押
外逃期间,杨秀珠向法国、荷兰先后提出“避难”申请。在申请被有关国家驳回后,杨秀珠于2014年5月持假护照逃往美国纽约。美方接到中方提出的司法协助请求后,遂将其逮捕并羁押。同年7月,羁押在狱的杨秀珠向美国政府提出避难申请,案件移送移民法庭审理。
“在美国,申请避难需要经过移民法院初审、司法部内设的移民上诉委员会行政复核和联邦上诉法院司法复核三级审核,走完这三级审理程序,往往需要数年的时间。”外交部条法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意味着杨可以借此拖延时间,进而实现长期滞留美国的目的,而中美两国引渡条约的缺位也给追逃工作带来困难和障碍。
追逃策略
劝返遣返追诉齐下
面对棘手、复杂的案情,中央及省级追逃办的同志抽丝剥茧、分析案情、研讨策略,最终确定“劝返、遣返、异地追诉”三管齐下、以劝返为主的追逃策略。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最高检、最高法、外交部、安全部、公安部、司法部和人民银行等成员单位以及省级追逃办密切协作。
2014年12月,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简称JLG)第12次全会上,中美双方将杨秀珠案确定为头号追逃案件,专人专办,集中资源突破。美方对杨秀珠持假护照入境和涉嫌洗钱犯罪等开展刑事追诉的同时,还聘请律师应对其避难申请诉讼,而中方提供的杨在国内涉嫌贪污犯罪的证据和法国、荷兰拒绝杨秀珠避难申请的材料成为重要依据。
2015年9月18日,杨秀珠的弟弟杨进军被美国警方遣返,对杨秀珠形成强大的心理震慑。
国内“猎手”步步紧逼,中美两国联手合作,杨秀珠在美生存空间愈加狭窄。由于长期牢狱生活困苦不堪、避难请求丝毫无望、落叶归根的念头日渐浓厚,2016年7月11日,在强大法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杨秀珠请求美方撤销避难申请,正式提出愿意回国自首,“无条件回国接受法律惩处”。8月美国移民法庭裁决同意杨秀珠撤销避难申请,并当庭判发遣返令。
9月,中美JLG反腐败工作组第十一次会议在美举行,中美双方就杨秀珠归案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就杨回国投案自首相关安排达成初步共识。
11月16日,从美国达拉斯飞来的AA263次航班在北京首都机场降落。至此,杨秀珠归案尘埃落定。
中方表态
外交部:对美方协助表示感谢
昨天下午,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杨秀珠归案是中美反腐败执法合作的重要成果,中方对美方及有关国家所给予的协助和配合表示赞赏和感谢。
耿爽说,杨秀珠2003年畏罪潜逃境外,先后窜逃多个国家,2014年5月逃往美国。中美双方通过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工作组开展沟通合作,最终促成杨秀珠在外逃13年后主动回国投案自首。
耿爽指出,中美在杨秀珠案等一系列案件上的执法合作成功实践表明,腐败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敌人,以“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原则开展反腐败执法合作越来越成为国际共识,国际社会反腐败执法合作越来越富有成果。
耿爽表示,中国政府将继续同有关国家合作,为将外逃腐败分子缉拿归案作出不懈努力。
专家说法
早期追逃困难重重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
黄风
中国的贪官外逃实际上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越来越明显的一个现象,当时出现了一个热词,叫做携款外逃。
赖昌星外逃发生在1999年,这是外逃标志性的一个事件。随后在2001年发生的就是中国银行开平支行余振东、许超凡、许国俊特大贪污案的几个主要犯罪嫌疑人外逃。随着外逃现象的出现,中国的追逃工作也随之展开,但早期的工作面临着许多困难。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高波
上个世纪末,改革开放才刚上路,刚刚打开国门,参与国际合作,各个方面的领域还不够宽,经验还不够丰富,特别是在国际反腐败合作方面,话语权还不够大,再加上对国内追赃追逃各个部门各个力量统筹协调的机制还不够顺畅,因此追赃追逃总体上处于一个艰难探索的起步阶段。
延伸阅读
中国的海外追逃之路
虽然面临许多困难,但中国追逃的努力从未停止。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追逃追赃列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遏制腐败蔓延的重要一环,追逃追赃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2014年3月 建国际合作局
中央纪委整合内部机构建立国际合作局。同年5月,召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座谈会。同年6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设立办公室统筹追逃追赃工作。
2014年6月 中美互通账户
中美就《美国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实施达成初步协议,两国互通公民海外个人账户信息,提供海外追赃追逃的数据支持。
2014年7月 开展“猎狐”行动
公安部开展“猎狐”专项行动。9月,最高检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
2015年10月 发布联合公告
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公告》。同年10月,中美双方同意推动在调查、追踪、冻结、追缴、返还腐败资产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重点追缴和返还腐败犯罪资产。
2014年11月 国际反腐宣言
北京怀柔雁栖湖、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中国提出“大力推动亚太反腐败合作,建立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就追逃、追赃开展执法合作等达成重要共识”。这次会议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作为APEC成员国的美国也签署了该宣言。这是第一个由我国主导起草的国际反腐败宣言。
2015年1月 年度重点任务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召开,首次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列为年度重点任务,明确提出加强国际合作,狠抓追逃追赃,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
2015年3月 开展“天网”行动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了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行动。天网行动由多个部门参与,目标是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
2015年4月22日 发红色通缉令
中国集中公开了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红色通缉令,曝光100名涉嫌贪腐的外逃人员。国际刑警组织共有七种不同颜色的通缉令,红色通缉令是其中级别最高的。这也是我国首次如此集中地公布外逃贪官的信息。
2016年1月 重大专项行动
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召开,继续将国际追逃追赃作为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决定继续开展天网行动,要求“实施重大专项行动,把惩治腐败的天罗地网撒向全球,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
从2014年起,截至2016年9月,我国已从70余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210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363人,追赃79.94亿元。“百名红通人员”已有37人落网。
本版撰文 北京晨报记者 邹乐 张静雅 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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