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10月26日电 (龙敏)针对“教师在占道摊点买菜被通报”,中共福建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6日回应称,已认识到没有严格区分对公职人员的倡导性要求与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不同,部分要求过于生硬,通报方式不妥。经研究,撤销对在占道摊点买菜教师等公职人员的通报。
10月23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名为“关于公职人员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通报”的图片,图片显示两名来自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红旗小学和城东小学的老师,因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
网友的爆料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据东南网报道,“关于公职人员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通报”首批通报时间为10月21日,涉及到11人,其中有4名学校教师,9人通报理由为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另2人通报理由是违规停车和骑摩托车没有戴头盔。
中共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当天发布的通报称,此事发生后,宁化县委责成我们深刻反思,认真研究有关规定,及时整改。
该委员会表示,感谢媒体和网友的关注。今后,我们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举一反三,完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完)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