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我国将迎来第五次个税改革。图片来源于东方IC
中国网新闻10月26日讯(记者 尚阳)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到,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张斌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国务院提出的《意见》目标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一个国家的运行主要是靠税收,但是目前我国各类不同性质收入的税负分配不均衡,所以要逐步推进综合制改革,实现税负分配的公平。
两部门辟谣年薪12万元以上人群或多缴税
此次国务院下发的《意见》引起高度关注,因部分媒体将高收入人群定位为“年薪12万元以上”的人群,引起大批网友进行热烈讨论。
记者发现甚至有媒体发起了“个税改革年薪12万或多缴税,你怎么看?”的投票活动,有上万人进行自发投票,29.6%的网友认为“年薪12万为高薪群体,标准线该提高了”;38.1%的网友认为要“分地区考虑,小城市月收入过万已是高收入人群”。
对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辟谣称,“12万以上算高收入人群”、“高收入群体可能要加税”属于误读,我国税法从未划分中低收入和高收入标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自行申报早在2006年就开始执行了。
张斌也赞同称,将“年收入12万以上”划为高收入人群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毋庸置疑是错误的,我们应该更加关注的是税制要实现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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