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专家谈】
作者: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贺冰清
【专家简介】贺冰清,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现挂职任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当前,我国的扶贫工作进入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扶贫攻坚新阶段。针对扶贫攻坚地区普遍地理位置偏远、自然条件差、区域发展条件差、公共服务落后、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等特点,中央提出了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新要求。所谓精准,就是要突出扶贫政策措施的精准度和有效性,让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明确靶向,有的放矢。从而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要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就要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精准定位、精准发力。这就要求我们的扶贫政策更加注重将短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从而综合施策,标本兼治。
目前,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都在积极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攻坚的工作。从产业扶持、移民搬迁、低保兜底、金融扶贫、科技扶贫等不同角度,实践探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效路径,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脱贫攻坚、助推精准脱贫的特色政策举措。在全社会形成了全面推进、系统推进、加快推进脱贫攻坚的良好势头。
在落实中央部署的精准扶贫工作实践中,国土资源部门发挥部门政策优势,会同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利用土地政策杠杆,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结合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需求,国土部门用足、用活、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出台了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政策措施,允许贫困地区市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使用,产生的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扶贫开发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这些政策措施已经在河北阜平、四川巴中等地取得良好效果。政策实施以来,受到贫困地区及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例如,河北省利用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引导贫困县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工程,通过补充耕地指标转让,既为脱贫攻坚提供了资金支持,又有效破解了全省耕地占补平衡难题。同时,此项政策充分释放城乡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活力,对全省45个国定贫困县和其他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县市所需增减挂钩指标予以全面保障。贫困县在优先保障本县域范围内农民安置和生产发展用地的前提下,可将部分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有偿流转使用。近期,国家财政部还专门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土地指标收益作为土地出让收入的一部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用于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开发工作。
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本质上是以城带乡、以工哺农的区域补偿政策,对于助推扶贫攻坚具有制度创新层面的重要战略意义。国土部门利用土地政策助推扶贫攻坚的实践探索,最大程度释放了政策红利,不仅拓宽了扶贫开发资金的渠道,也对整个扶贫攻坚工作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政策杠杆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了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可以最大限度调动和动员各种资源,支持扶贫攻坚工作,这是我们最大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
二是充分释放了政策红利。宪法和法律规定,我国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实行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基础。这为我们加强资源配置调控及收入分配调节,支持国家扶贫攻坚行动,提供了理论上的合理性和政策操作上的可行性。在新中国建立后的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农业、农村为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作出过巨大的贡献。在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的新阶段,要利用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势,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基础上,通过自然资源配置格局的适当调整,促进以工哺农、以城带乡,从而引导区域发展格局的重大调整,真正实现先富带动后富。
三是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和政策设计,盘活用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使之成为我们促进扶贫攻坚的宝贵资源。
总之,土地政策扶贫的启示,就是要进一步发挥好我国的制度优势,利用好政策杠杆。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经济调节机制设计上,进一步加大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收益对贫困地区和农村贫困人群倾斜的力度,助推扶贫攻坚战略目标的实现。
[责任编辑:黄露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