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期间严防“四风”反弹】哪些"高压线"不能碰?
从中央到地方反“四风”态势强劲,诸多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正被清扫,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较为突出,那么如何界定什么是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怎样的做法就算是大办婚丧喜庆呢?
7种形式属于违规配备使用公车
根据记者梳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主要有7种形式:
①公车私用;
②违规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③违规私停私放;
④违规超编制配备公车;
⑤违规配备超标车;
⑥违规装饰公车;
⑦其他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
怎样操办婚丧喜庆才不算违规?
大办婚丧喜庆问题也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高发区域,那么怎样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才不算违规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对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的三类违纪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
①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于此类行为,无论是否大操大办,也无论是否收送礼金,只要该婚丧喜庆事宜是党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的,就将受到处分;
②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的;
③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
什么样的礼品礼金不能收?
对于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一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也就是说,对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一律不能收受。二是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要予以纪律处分。
参加老乡会 校友会算不算违规?
节日期间,不少人会去参加各种聚会,那么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同学会、老乡会是否都视作违纪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是指未经登记注册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则不违反党的纪律。
新变种新花招 “四风”反弹需警惕
看了这些明文规定的坚决不能做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各种行为,一些人却动起了歪心思,他们心存侥幸地打着擦边球,想方设法规避监督,与组织玩起了“躲猫猫”,导致“四风”新变种、新花招不时出现。让我们来简单梳理一下比较典型的几种手法。
“招数一”:违规送礼出现“新神器”
“互联网+”:一些违规送礼行为搭上“互联网+”的快车,利用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电子充值点券等方式收送礼金、礼品等。
“空卡”、“签单”:有的为了“避嫌”,不直接送财物,而是先在豪华酒店、健身美容等高消费场所预付资金,官员消费签老板单,或直接消费不留痕迹。
“规避节点、地点”:有的在异地提取礼品、礼金,有的规避“五一”、“中秋”、“春节”等重点、高风险时段,提前或延后收送礼。
“招数二”:舌尖上的腐败变出“新花样”
“转移或转嫁”:为规避监管,一些人将用餐场所由高档豪华饭店转移到偏僻隐蔽的农家乐、单位食堂、培训中心,有的甚至由本地转移到异地,开销让下属企事业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买单。
“拆分”、“合并”:有些人将大额餐费分割成多份小额发票来降低消费金额;有的单位不一事一结,而是几个月结算一次,导致监管部门难以仔细核对支出明细清单。
“招数三”:车轮上的不正之风穿上“新马甲”
“隐匿”:有的用套牌或假车牌隐藏公车身份,或干脆不挂牌。有的公车私用时,将车停放在隐蔽地点。有的私下购置超标车,隐匿不报。
“租用”、“借用”、“占用”:有的单位从领导的亲属、朋友等特定利益关系人手中长期租车,并向其支付高额的租车费用;有的以各种名义长期借用、占用下属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的车辆为己私用。
“私车公养”:将私家车的燃油、维修、路桥费等支出,以加油卡方式到单位报账。
“招数四”:公款旅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借名”:有的以“组织党日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之名,舍近求远搞“红色旅游”。有的打着考察、培训等幌子,往往“公款旅游顺带开会”、“旅游中间插播会议”。
“改道”:有的公款考察团组擅自变更路线,绕道景区游玩或探亲访友,但费用全在公款中列支。
“招数五”: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上演 “变形计”
“化整为零”:有的为规避“大操大办”之嫌,对宴会人数、桌数进行微调,分批次、小规模、多地点操办,搞形式上的“合乎标准”。
“化繁为简”:有的领导干部通过委托或默许亲属、朋友操办,以自己不出面、不知情为由规避检查。有的干脆“不办酒席只收礼”,暗中费尽心机敛财。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