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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老赖”的日子将更加难过

2016年09月28日 08:44:44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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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新媒体专电(记者许晋豫 毛一竹)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牵头、多个单位联合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后,针对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的又一重大举措。对破解法院执行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产生积极成效。

  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破解法院执行难

  《意见》规定了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具体措施达100多项,包括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等。从国家管理、经济活动、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老赖”进行限制,最大限度压缩其生存空间。

  根据《意见》,不仅“老赖”个人行为受限,其企业经营也会受连累。《意见》明确指出,失信被执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票发行或挂牌转让,房地产、建筑企业资质以及授信等都将受到限制。最大限度挤压“老赖”的发展空间,让其为失信付出沉重代价。

  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问题,是《意见》的重要目的。2015年全国法院执行案件达到了460多万件,“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加上规避执行的手段不断翻新,仅仅依靠人民法院单打独斗,已经很难满足实际需求。“”

  广东省广州中院执行三庭庭长李强说:“以往打击‘老赖’主要靠法官跑,个别地方还有地方保护,给‘老赖’通风报信,人为制造障碍。光靠法院一家,很难破解执行难题。”

  对此,《意见》明确指出要打破信息壁垒,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信息共享的体制机制建设,建立社会信用档案制度。并要求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制度。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