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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批“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发出

2016年09月28日 06:26:44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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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首批“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发出

  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杨凤临)昨天市人社局发布通知,本市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开始执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9月26日之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无需亲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即可同步完成企业的社保登记。

  据介绍,“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是指整合原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受理登记申请,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等部门共享企业登记信息,不再单独核发登记证件。

  “五证合一”后,本市工商部门受理企业注册登记申报,核发新营业执照,进行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告知,按日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及变更注册信息推送至数据交互平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日接收相关注册信息,完成企业相应的社会保险信息登记。

  本市人社部门强调,按照新老制度并行、设置过渡期限的办法,2016年9月25日及以前注册成立的“老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沿用原工作模式。原工作模式下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继续有效。“老企业”应于2017年6月底前全部选择“银行缴费”方式。

  2016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之间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暂用企业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前2位和后10位代码组合,作为临时的社会保险登记号。

  2017年10月1日起,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合作银行信息系统将应用企业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替换“社会保险登记号”。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非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模式不变,将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证管理。

  昨天上午,8家企业获得本市首批“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营业执照,这标志着北京市“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面启动。

[责任编辑:郭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