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违法? 专家建议:修法

2016年09月20日 08:26:45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字号:    

  2016年3月3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一名老人在公园长椅上休息阅读刊物。

  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突出地摆在我们的面前。

  2015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22亿,占到总人口的16.1%,超过日本人口总数。不仅人口多,我国老龄化发展的速度还很快,平均每年净增长800万到1200万老人,其中高龄老人增速尤其快。

  与此同时,职工养老保险却捉襟见肘。在社会保险基金增量有限的前提下,如何提高存量资金的收益、优化存量资金的使用变得尤其重要。据媒体报道,为缓解养老金不足的情况,人社部正在调研拟采取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的方案。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方面正在调研,目前还没到政策层面,他同时建议:“为盘活相关的存量资金,实现基金之间的互助,可研究将公积金单位缴纳的部分拿来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但不能将全部住房公积金都用于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养老保险抚养比已下降至“不到3个人养1个人”

  我国2010年进行的第6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 岁及以上人口占 13.26%,比 2000 年人口普查上升 2.93 个百分点,其中 65 岁及以上人口占 8.87%,比2000 年人口普查上升 1.91 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郭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