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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动异地受理身份证业务 明年全国完成联网

2016年09月18日 15:26:59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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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安然)市公安局上午透露,自9月20日开始,北京警方将全面启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办理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届时,除了部分需要在身份证上登载少数民族文字的地区之外,各地市民在京以及北京市民在全国各地,都可以办理补领、换领身份证业务。

  暂时还不能实现异地受理的区域包括内蒙古、广西、新疆、西藏4个自治区以及吉林、四川、黑龙江、辽宁、青海的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因公安部目前正在进行相关信息系统改造,相关业务暂缓。

  记者了解到,从8月下旬,北京和天津警方最早开始试点之后,北京警方在短时间内将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扩展到京津冀地区,随即可受理的范围又扩大至10个省市,此次范围已扩展至另外16个省市自治区。

  自北京可以开始办理异地换补领身份证开始,北京已经受理了外省市公民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2536件。市公安局表示,在京长期居住、工作、学习的各省市户籍人员,因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补领业务的,都可以就近向全市各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但是在远郊区的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分局,一些位于山区,几乎没有外来人口的乡镇户籍派出所暂不能办理,如果来京的外地户籍公民有需要,可以前往各远郊区的城区范围的派出所或户籍大厅办理。

  9月20日之后,在外地户籍公民可在北京异地办理身份证换补领的同时,在外地居住的北京人也可享受同等服务。此次暂时无法异地办理的区域,都是需要在身份证上登载少数民族文字的地区。如果北京人在这些地区,同样无法异地办理。警方表示,明年7月1日,全国所有区域将全部完成联网,届时少数民族文字的登载问题将得以解决。

  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须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提供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换领证件的还需要提供原居民身份证。办理过程中,需本人现场拍摄采集标准照片,并采集本人指纹。目前,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系统不支持照片扫描。

  申请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将在居民提交《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