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六部门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

2016年09月13日 06:17:31  来源:北京晨报
字号:    

  原标题:六部门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

  央行:不要相信任何索要银行卡密码和手机验证码的行为

  今后,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的行为或将得到遏制。昨日,央行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的通知》,自决定于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

  四种渠道可能泄露银行卡信息

  央行表示,目前,不法分子非法窃取银行卡信息主要途径有四种。

  1 不法分子可能通过电信网络手段窃取银行卡信息。不法分子可能通过搭建免费wifi“陷阱”,引诱受害人接入,窃取受害人在手机和电脑上使用过的银行卡信息。或者散播隐藏木马的图片、链接或恶意应用程序(APP),控制受害人手机或电脑,窃取手机和电脑中使用过的银行卡信息。也有可能冒充亲朋好友、公检法、通讯运营商、银行和商户发送诈骗短信,以借钱、涉案、退税、中奖、积分兑换、退款等为由,诱使受害人点击短信中的诈骗链接登录钓鱼网站,输入银行卡信息。

  2 通过攻击相关系统窃取银行卡信息。这不仅包括招聘网站、电子邮件服务器、医院学校等互联网服务系统,将大量数据交叉碰撞匹配后整理出银行卡信息;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和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直接窃取系统中留存的银行卡信息;以及攻击航空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窃取受害人交易信息,以退票、退款等为由诱使受害人提供银行卡信息。

  3 不法分子也可能通过改装银行卡POS机具,安装电路板和通用分组无线服务技术(GPRS)发射模块,在受害人刷卡付费时侧录银行卡磁道信息。

  4内外勾结,通过电商平台、商业机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房屋中介等机构以及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支付机构内部人员、外包单位工作人员获取银行卡信息。

  支招

  如何保护银行卡安全

  央行新闻发言人同时也给出了保护自身银行卡信息安全的建议。

  持卡人要保管好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等,而且要开通银行账户变动短信提醒,仔细核对交易业务类型、交易商户和金额是否正确,关注账户变动情况,定期检查账户资金交易明细和余额。不要随意丢弃银行卡刷卡消费或使用ATM设备的交易凭条。

  “不要相信任何索要银行卡密码和手机验证码的行为,不向银行和支付机构业务流程外的任何渠道提供银行卡密码和手机验证码;不向任何人发送带有银行卡信息和支付信息的图片。”央行新闻发言人表示,也不要轻信、不回拨收到的异常信息或电话,如接到银行、支付机构打来的电话,应当重新拨打客服电话进行核实。

  不仅如此,还要谨防木马病毒,不点击短信、网络聊天工具或网站中的可疑链接,不登录非法网站,慎扫不明来历的二维码,慎连免费Wi-Fi,连接免费Wi-Fi时不登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机构APP进行账户查询、支付等操作。

  而在设置密码时,不使用同一数字、生日、身份证号码等容易被猜测的简单密码;不将银行卡密码作为其他网站、APP的密码,多张银行卡不使用同一密码,并定期更改银行卡密码。

  此外,有效防范资金风险,使用资金额较少的银行卡或开立个人Ⅱ类、Ⅲ类户专门用于办理网络支付。并将银行卡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

  提醒

  发现信息泄露莫惊慌

  如果您真的发现信息泄露,也无需惊慌。央行新闻发言人表示,不法分子利用窃取的银行卡信息实施资金盗窃需要获取持卡人手机短信验证码等条件,信息泄露并不一定会发生银行卡资金损失风险,只要加强防范意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可以有效保护自身财产安全。社会公众在发现以下异常情况时要立即联系银行或者扣款的支付机构进行处理,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尚未发生银行卡盗刷,仅怀疑相关信息已经泄露,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尽快修改密码或挂失换卡,如银行卡为磁条卡,应尽快挂失并更换芯片卡。如已发生银行卡盗刷,切勿急躁,要合理应对以减少损失。首先应当尽快采取措施联系银行挂失,降低资金进一步损失的可能性,其次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有关证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

  北京晨报记者 姜樊

  案例

  有人被篡改邮箱诈骗189万欧元

  9月9日,山东济宁某公司经理被篡改邮箱诈骗189.6万欧元。山东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迅速反应,于11日凌晨在境外某银行成功止付全部资金。

  这是记者从12日山东省公安厅召开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这次发布会公布的案例中,既有“QQ冒充领导诈骗”、“制作虚假通缉令诈骗”,也有买卖身份证、银行卡以及个人信息等犯罪。

  9月份以来,山东省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济宁、聊城、菏泽等市先后成功阻止群众受骗转款,数十名受害人避免损失两千余万元。

  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王金城说,虽然侦破了一些案件,但电信网络诈骗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境外窝点“溢出”现象明显,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开始将犯罪窝点逐步由东南亚向欧洲、美洲一些国家转移,增加了境外行动打击的难度。

  据悉,山东省公安部门将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上游”制作木马病毒、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和“下游”非法买卖银行卡、利用POS机套现获利等违法犯罪,实施全覆盖追踪、全链条打击,摧毁这类违法犯罪的“灰产”和“黑产”体系。

  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郭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