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8日对外公布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的专项检查结果,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有超过3.6万个地方预算单位未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多地因未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报告遭点名批评。
这一涉及省市县三级25万多个预算单位的大检查,是财政部首次针对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的一次专项行动,折射出新预算法实施以来我国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的进步与不足,对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深化财政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预决算公开仍存三大问题
2015年初实施的新预算法首次将预决算公开写入法律,并对公开行为作出具体规定,一旦违规将被追究行政责任。
2015年底,财政部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地方2015年预算和2014年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涉及省市县三级预算单位258296个。
从通报的检查结果看,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地方预决算公开力度不断深入。截至检查结束,省、市两级政府预决算公开率均达到100%;县级政府预算公开率达到100%、决算公开率达到99%;部门预决算公开力度加大。
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检查发现,目前仍然存在一些瓶颈问题不容忽视,突出表现为三大问题:
——部门预决算公开有待加强。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全国有36638个单位未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56481个单位未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占比分别为14.48%和22.27%。
——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有待提升。17个省级政府(含计划单列市)、159个市级政府未对2015年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预算汇总情况进行说明。11个省级政府、138个市级政府未公开2014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1601个省级部门、16934个市级部门、91778个县级部门未公开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基层预决算公开内容与社会关注不尽匹配。基层社会公众更关注民生资金等关系切身利益的财政补助情况,与当前基层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存在一定错位,基层预决算公开关注度较低。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