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G20杭州峰会中,二十国集团合力推进追逃追赃工作是其中的一大看点。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发现,十八大后,从国内多部门合作到国际双边与多边合作,从推动反腐败合作平台建设到起草国际性反腐败合作宣言,中国全面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
2014年 初步构建追逃追赃国际合作网络
2014年1月14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强调,国际追逃工作要好好抓一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交涉力度,不能让外国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五年、十年、二十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在当年10月9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习近平做了进一步的要求,将“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
与中央部署同步,2014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建立起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据了解,办公室成员由与追逃追赃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官方报道显示,在2014年,中国已经初步构建了追逃追赃的国际合作网络。今年5月,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在国际反腐败峰会上透露,中国与89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反腐败合作关系,对外缔结44项引渡条约和57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与3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金融情报交换合作协议,构建了追逃追赃的国际合作网络。
从“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和“G20反腐败合作网络”可以看出国际反腐败合作平台的建设过程。前者系亚太地区首个多边反腐败执法合作平台。2014年8月13日,中国监察部起草的《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ACT-NET)职权范围》在APEC反腐败工作组第19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两天后,监察部在北京主办了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第一次会议,标志着该平台正式启动,该平台有助于实现与各经济体反腐败和执法机构在“执法信息情报”方面的互联互通。
2014年11月15日至16日,G20峰会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峰会核准了《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峰会公报中提到,“正采取行动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包括加强司法互助,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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