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部长李立国2日向首批认定的16家慈善组织颁发了标明慈善组织属性的登记证书和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慈善法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介绍,为贯彻落实慈善法以及《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民政部依照自愿申请、依法审核、公开透明原则,确认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等16家单位为首批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民政部指出,慈善组织的认定制度规范化,有利于慈善领域里的良性竞争,更多的慈善组织可以通过争取公募资质,平等地参与竞争,更好地配置慈善资源。
依照慈善法的相关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按照规定的区域和方式开展募捐活动。慈善组织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财产保值、增值,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慈善组织对募集的财产,应当登记造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记者王思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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