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一官员受贿13万获罪免刑,参加省两会时在代表驻地收钱)
2013年河北“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忙着开会时,河北承德市市委办公室原副主任王文建,却忙着收钱。
近日,承德县法院对王文建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文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3.5万元,有自首、立功、退赃等从轻、减轻情节,判其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承德市纪委2015年11月21日发布消息称,承德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王文建(副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因涉嫌犯罪问题,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次月3日,承德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河北省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文建决定逮捕。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10月14日,河北省纪委对外公布:承德市市委书记郑雪碧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据悉,王文建为郑雪碧秘书。
承德县法院一审认定,2010年至2015年,王文建在担任承德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主任及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院查明,河北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为了让自己的企业在经营方面得到关照,期望利用王文建的职权帮助其协调关系,三次给王文建送去9万元。
2010年春节前,林某在承德市政府办公室送给王文建现金2万元。2013年河北省“两会”期间,在石家庄中国大酒店(时为出席河北“两会”的代表和委员的驻地),王文建接受了林某给予的2万元。2015年春节前,林某又在承德市委办公室送给王文建现金5万元。
据林某供述,王文建“和市里的各个部门能说上话”,给他送钱“是因为他的职务和身份,他可以出面帮忙协调关系”。
判决书显示,2012年,赵某约王文建在一家咖啡馆内见面,赵表示自己刚调到市里,请其“多照顾”、“工作上的事多帮忙”。赵某供述,快要走时,他拿出用牛皮纸信封装的2万元钱给了王文建。
此外,2015年9月,王文建还接受关某的请托,通过打招呼的方式请刘某帮忙将关某的妻子胡某提拔为副科级干部。此后,胡某在王文建家,以看望孩子的名义送给王5000元。同年10月,王文建还因帮助他人的外甥女调回承德市工作而收受2万元财物。
承德县法院认定王文建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3.5万元,王文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承德县法院还认为,王文建在纪检机关对其采取“双规”措施后,主动交代了纪检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行为,系自首;王还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系立功。王的自首和立功属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且王已全部退赃,属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上述从轻、减轻情节在量刑时一并考虑,故判处王文建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