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面子 越了红线
——余杭区环保局一干部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被查处
违纪问题通报
2016年4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纪委在全市通报了6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一起为余杭区环保局塘栖环境保护监察所干部许涛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问题:
2014年8月,许涛收受辖区兆锋皮业公司法人代表卢某某所送的海鲜1箱和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2张。2015年11月,余杭区环保局党委给予许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事件回顾
2014年8月,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环保局塘栖环境保护监察所工作三年的许涛去医院看望平时带他、教他的同事高某某的妻子。经高某某介绍,许涛在医院认识了辖区兆锋皮业公司法人代表卢某某。
卢某某是外地人,于2009年在塘栖镇创办了兆锋皮业公司。公司因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时常会有环保部门的人员上门检查。2013年,公司因废水处理不达标受到该区环保局的处罚,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金4.5万元。前车之鉴,使得卢某某急切地想与当地环保部门处好关系。对能够多结识一个环保所的工作人员,卢某某显得格外热心,离开医院时特意记下了许涛的电话号码。
没过几天,卢某某趁着中秋节马上要到了,特意让公司财务去超市买了海鲜和购物卡,并亲自驾车到了塘栖环保所,当面送给许涛一箱海鲜和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看到同在一个办公室的高某某接受了,因为抹不开面子,许涛也犹犹豫豫地收下了。
2015年春节前夕,卢某某又送给许涛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面对卢某某的屡次送礼,许涛开始警醒,在多次退还无果的情况下,于2月16日将这2000元的购物卡上交环保所所长,让所长代为退还。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