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一贯的方针。知错就改,善莫大焉。犯了错误还不珍惜组织给予的纠错机会,最终换来的必然是纪律甚至法律的严惩。”8月11日,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纪委有关负责人提及8月7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滑石乡原党委书记牟永鹏时感慨地说。
据该负责人介绍,面对组织的约谈与教育,牟永鹏曾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没拿过一分钱”,欺瞒组织,拒不承认问题,被查处后又痛哭流涕,追悔莫及。
2015年,有群众向碧江区纪委反映牟永鹏存在违纪问题。区纪委结合此前区审计局作出的牟永鹏任灯塔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初步掌握了其部分违纪线索。该区组建了由区委书记陈代文主谈,区纪委班子成员参加的约谈组,于2015年8月29日对牟永鹏进行约谈。
“请你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自党的十八大以来自己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如果你心存侥幸、故意隐瞒或欺骗组织,将受到严肃查处。”陈代文说。
然而,面对组织的良苦用心,牟永鹏不以为然,交代问题敷衍塞责、避重就轻。他说:“我对财务方面确实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但我向组织保证,在拆迁工作中本人没有拿过一分钱!”
在后来的几次约谈中,牟永鹏依然顾左右而言他,放弃了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
2015年11月20日,碧江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牟永鹏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牟永鹏在任灯塔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个人或伙同他人套取国家拆迁补偿等资金250余万元、侵吞国有资产120万余元,其中个人分得20余万元,收受他人贿赂5万余元。此外,他还涉及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面对组织审查,牟永鹏知道瞒不住了,最终彻底交代了自己的全部违纪问题。
“以前约谈时,怎么不说?当时如果你主动交代,组织一定会酌情宽大处理……”区纪委工作人员对他说。
“我没有珍惜组织给的机会,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牟永鹏哽咽道。
据了解,目前碧江区纪委已将牟永鹏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交接现场,牟永鹏放声大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杨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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