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养老金涨至3573元 上涨218元 最低工资提至1890元 增加170元
从今年1月1日起,长辈们能领到多少养老金有了定论。市人社局昨天宣布,本市为2015年年底前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平均水平将从3355元提高到每月3573元,增加218元,惠及23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人社部门同时披露,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也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增加170元。
今年本市将集中调整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
另外,按照国家规定,本市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年底前退休的人员,也将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并将于9月底前发放到位。
□企退养老金
四类方式调整企退人员养老金
人社部门透露,这次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方案主要包括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特定人员的调整方式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这次调整从1月开始补发,在8月底前发放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这次的调整幅度达到了国家要求的6.5%的涨幅,这也是本市第24次调整企退人员养老金水平。
调整1 普惠式调整月增50元
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属于普惠式调整,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均增加50元。这也是本市近年来首次再度推出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方式。
调整2 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缴费年限普遍增加
2016年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按绝对额分三档普遍增加
本市将退休人员2015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4855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355元(含)~4855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3355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5元。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举例1:李阿姨的全部缴费年限是32年,2015年12月的养老金为3360元/月,按左图中按绝对额的第二档标准,应上调65元,与原养老金相加为3425元。但2015年12月的养老金低于3355元的第三档人员上涨75元后,部分人员会达到3430元(3355士75),高过李阿姨的3425元,所以再对李阿姨提高5元,使她达到第三档的最高额3430元。在绝对额的调整中,李阿姨实际每月增长的养老金是70元;再加上按缴费年限调整的养老金,实际共增加养老金216元/月。
调整3 向高龄退休人员分四档倾斜
2016年继续坚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对在2015年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按照四档年龄阶段再次享受到50元至8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举例2:王大爷的全部缴费年限为40年,2015年12月年满68周岁,基本养老金为3660元/月。王大爷每月增加养老金285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为3945元/月。
调整4 特定人员继续享受倾斜政策
一是继续单列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此次调整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40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420至440元/月。
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同时,在2015年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三是对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生活费、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1714元、1559元、1418元。参加2016年度调整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后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对应补足到最低标准。
□居民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金月增40元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70元增加到51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85元增加到425元。
这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在8月底之前发放到位。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调整,预计2016年受益人数为89.8万人,其中享受福利养老金44.7万人,享受基础养老金45.1万人。
□最低工资
调整最低标准月增170元
人社部门介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2016年,市人社局将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增加170元。
同时,本市还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8.7元提高到每小时21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5元提高到每小时49.9元。
据介绍,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伤残津贴
每人月均达4075元
为保障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基本生活,本市自2001年起,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人员共1.24万人。
2016年,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其中,工伤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自1月1日起执行,生活护理费自7月1日起执行。具体如下:
□失业保险金
本市失业保险金每档上调90元
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2016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90元。这项调整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京华时报记者赵鹏
[责任编辑:郭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