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访民经纪人”的幡然醒悟——翟岩民颠覆国家政权案庭审内外
8月2日11时许,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内,国徽高悬,庄严肃穆。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业律师、各界群众代表以及境内外媒体记者在内的40多位旁听人员,静静等待法庭对翟岩民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翟岩民因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审判长洪亮的声音回响在法庭内。
翟岩民当庭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此前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翟岩民痛悔地说:“我认罪,并且真诚悔罪,我对不起国家,对不起家人,希望法庭能给我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我今后将坚决与不法律师、闹事人员划清界限。”
生意失败,从“推墙”思想中寻找寄托
2013年,当时身为商人的翟岩民,经历了人生中的重大转折。
“由于做生意失败,我感觉人生从辉煌到了没落。这也使我产生了抱怨、扭曲的错误心理,开始把人生的不如意、生活的不满意转嫁成为对社会体制和社会制度的怨恨。”翟岩民供述。
2013年,翟岩民无意中加入某QQ群。该群经常有人发一些包含“推墙”思想、“和平转型”等内容的帖子,充斥着诋毁和质疑我国社会体制的内容。长时间的熏染,让本就对现状不满的翟岩民逐渐形成推翻国家现行制度的想法。
通过该群,翟岩民认识了雅和博教会的“长老”胡石根(曾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判处刑罚、长期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活动,另案处理)等人,并于2013年底加入雅和博教会。翟岩民说,胡石根的思想灌输对其后来组织、策划、参与多起敏感案事件的炒作、声援有着重要影响。
“胡石根以地下教会为平台,在讲经之余的小组讨论、中午吃饭时间都在向我们灌输他的‘推墙’理论,以受洗仪式为幌子,拉拢很多访民、生活最底层的人进入教会,壮大他所谓的‘公民’力量。”翟岩民说。
根据证人刘永平(雅和博教会成员,另案处理)的证言,雅和博教会并不是纯正意义上的教会,发展的教会成员,一半以上都是通过翟岩民拉拢而来的职业访民。胡石根是教会的“精神领袖”,其目的就是改变中国的现行体制,通过非暴力运动给政府施加压力,促使中国达到“和平演变”的目的。
证据显示,2015年2月1日,翟岩民参加了勾洪国(另案处理)在北京“七味烧”餐厅组织的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聚会。律师周世锋(另案处理)、李和平(另案处理),地下教会成员胡石根、刘永平等悉数参加。
“‘七味烧’聚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吃饭。”翟岩民供述,这是一次交流、讨论“推墙”思想的重要会议,对2014年运动进行总结,对2015年的工作进行策划、制定策略方向。“以饭局为幌子,实际上是把周世锋、李和平这样的律师,胡石根这样的‘宗教领袖’、我这样的行动派召集在一起谈论‘推墙’思想,目的就是推翻共产党。”
这次会上,参会人员依次发言,深入讨论了律师介入“劳工运动”直接冲击国家政权和借助炒作热点案事件分化、瓦解国家政治体制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操作方法、手段,共同策划通过上述方式,推动中国进行所谓“和平转型”,实现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标。其中,胡石根提出“公民力量壮大、统治集团内部分裂、国际社会介入”系“国家转型”的三大因素,“转型、建国、民生、奖励、惩罚”系“建设未来国家”的五大方案。翟岩民对胡石根等人的言论积极响应,并提出挑选有经验的人安插到“劳工运动”中,以形成对抗政府的力量。
披“维权”外衣,在炒作敏感案事件中“冲锋陷阵”
在“推墙”思想的“指导”下,翟岩民在一起起敏感案事件的炒作、声援中,成为组织和指挥一些职业访民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的“访民经纪人”。
2015年5月,黑龙江省庆安县民警依规合法开枪处置一起突发事件,检察机关经调查认定民警依法执行公务,使用枪支依规合法,但经过一些不法律师挑头起事、网络推手策划组织,被炒作成“警察枪杀访民”的“庆安事件”。待事件炒热后,翟岩民在胡石根授意下,在互联网上恶意炒作,组织指挥刘星等职业访民分多批次前往庆安举牌滋事,还专门为此建立微信群,为前去声援的职业访民募捐。
去庆安的职业访民回北京后,翟岩民又专门设宴为“庆安的勇士们”庆功。
“我的这些行为就是在和政府作对,就是想抹黑公安机关的形象,造成百姓对政府的不信任,引发官民冲突,造成流血事件,妄想推翻共产党的领导。”翟岩民供述。
除庆安事件外,翟岩民组织指使一些职业访民,在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及七星拘留所、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地以绝食静坐、拉挂条幅、散发传单、呼喊口号等方式非法聚集滋事,并拍摄照片上传网络,歪曲事实、恶意炒作,诋毁国家政权机关,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仇视政府,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犯罪活动。
翟岩民供述,一些“维权”律师、“公民”和职业访民利用QQ、微信、“电报”等即时通讯软件作为平台联系在一起,分享“推墙”思想。“每次发生敏感案事件时,都是律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公民’、职业访民跟进,继续炒作、发酵事件。这已经是一个固定炒作模式。”
“我参与的这些敏感个案,没有一个和我有关系,甚至都不知道这些事件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也根本不管有没有真相,就是为了炒作而炒作。”翟岩民在法庭上表示。
悔罪反省,拒做别有用心之人的工具
“我们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交通堵塞等严重的社会混乱;错误引导了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让他们对政府产生不好的印象,甚至也要跟着参与进来;给其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炒作的机会,达到他们丑化政府以及更多不可告人的目的。”翟岩民供述。
庭审中,辩护人问翟岩民是否遭受公安机关的刑讯逼供,翟岩民回答“没有”,并强调他的供述“是出于我的自愿”。
在最后陈述中,翟岩民深刻反省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表达了对国家、人民以及家人的愧疚。
“我今年55岁了,在我前50年人生中,我始终是爱国守法的公民,从来没有进过公安局。但是2013年加入这个犯罪团伙以来,我因为参与违法活动先后3次被拘留,直到走上法庭接受审判。”翟岩民说。
翟岩民当庭表示,愿意现身说法,以自己的深刻教训警醒世人擦亮眼睛,看清境外敌对势力和国内一些别有用心人员的丑恶嘴脸,不要被他们标榜的所谓“民主”“人权”“公益”等蒙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今天的审判让我感到法庭是公正的,整个审判过程保证了我的权利。庭审之前,两名辩护人与我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庭审过程中为我发表了非常专业的辩护意见。”翟岩民说,“如果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坚决与这个群体决裂,决心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回报社会,多为国家、家庭做有益的事。”
庭审结束后,翟岩民接受了境内外媒体记者采访。有记者问到为什么此次审判没有家属出席,翟岩民回答:“我担心判决不是这个结果,怕我的家属承受不了,我就拒绝了家属来。如果知道是这个结果,我不会拒绝。”
当谈到未来打算时,翟岩民说自己准备重新开始经商,“要远离那些‘维权圈’里的人。再继续那么搞,就是跟自己过不去了。”
《 人民日报 》( 2016年08月03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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