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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原书记与商人交好 收受赝品转手200倍卖出

2016年08月01日 06:24:0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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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毅接受审判

  高阳先生在小说《胡雪岩》中,曾提到清代的“雅贿”,说的是清廷权贵贪腐成性,但又不敢公然受贿,于是便与琉璃厂的商家勾结:凡有贿赂,皆以古董、字画等名义行之。比如,甲欲行贿乙,便跑到琉璃厂找到商家,声称看上了乙家的一幅画,商家收取一笔中介费后,便带上贿款高价买下乙家的画。之后,甲再上门将此画送给乙,双方心照不宣,皆大欢喜。

  浙江省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邵毅以“喜欢收藏”闻名,他的严重违纪就与“雅贿”密切相关。他自以为高明,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自食其果,付出沉重代价。

  2014年9月22日,杭州市纪委发布消息,邵毅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同年12月,邵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赝品当真品卖,“雅好”外衣下隐藏的是贪欲

  邵毅,曾任湖州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长兴县委书记,临安市委书记等职,案发时任杭州市运河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邵毅的收藏爱好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从最初的字画到后来的瓷器、玉器、古董都有涉猎。在他任职过的地方,“邵毅喜欢收藏”是公开的秘密。这对一些想求他办事、想与他搞好关系的人来说,不啻“天赐良机”。

  上世纪90年代中期,湖州古董商陈某因其货源多、渠道广在当地小有名气,时任湖州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的邵毅因此主动结交陈某。此后,邵毅升任湖州市政府秘书长,调任长兴县县长、县委书记,临安市委书记,陈某都鞍前马后,一路紧随。

  2007年,陈某和温州商人张某想在临安谋求萤石矿的采矿权,找邵毅帮忙。没过多久,邵毅便以买房缺钱为由,请陈某帮忙出手藏品,陈某建议他出手黑釉观音瓶,并报出了80万元的价格。为此,邵毅起草了一份协议,内容是上海东外滩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陈某任董事长兼法人代表)向邵毅收购黑釉观音瓶。几天后,80万元就打到了邵毅提供的账号。

  然而,这个黑釉观音瓶正是几年前由陈某花4000元买下送给邵毅的。时隔几年,价格居然上涨了200倍!

  这里面的猫腻,邵毅心知肚明。他在落马后交代,知道陈某这样做是因为有事请托于自己,但直接送钱,自己不会接受,于是以这种所谓的交易方式进行。

  为了让交易看起来更真实,陈某通过自己的拍卖公司对这个所谓元代黑釉观音瓶进行了一次假拍卖(自拍自买),把这个瓶的成交价提到88万元,并将有关信息写入公司拍卖年鉴和专门的古玩拍卖信息网站。陈某“干净利落”的手法得到了邵毅的赞许。

  随后的一年里,邵毅又以相同的方式,通过陈某出售人寿山石印章一对和玉马头一个(均为陈某之前所送),分别收受陈某52万元和60万元。三次交易,邵毅共收入192万元。

  但是,这三件藏品究竟值多少钱呢?经浙江省文物鉴定委员会、省价格鉴定中心鉴定,黑釉观音瓶为仿制品,市场价为人民币500元;人寿山石印章为赝品,市场价为人民币2000元。

  明知是赝品、仿品,却以高价出售的手段收受好处,貌似合法的交易,掩盖不了权钱交易的实质。在陈某办选矿厂环保许可、道路建设纠纷排解等问题上,邵毅可谓“尽心竭力”。尽管陈某等人最终在临安办矿设厂没有成功,但邵毅已经严重违反了纪律。

  点评:爱好本没有罪,但领导干部的爱好一旦越过了纪律的界限,必然会变味走样。从这个意义上讲,与其说邵毅毁于爱好,不如说他毁于贪欲。他之所以会被“拖下水”,根本原因还在于自身理想信念滑坡,给腐败留了“口子”,而被别有用心的“朋友”利用,使所谓爱好成了“命门”,以致万劫不复。

  以权谋私,权力双刃剑最终刺向自己

  2013年12月,邵毅调任杭州市京杭运河综合保护委员会主任,这之前,他已连续担任地方一把手12年有余。

  邵毅深知,作为一把手,既有有形的权力,也有无形的影响力。他在忏悔书中写道:“缺乏对权力的敬畏,导致我有机会就用权力和影响力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结果就是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把权力这把双刃剑刺向了自己。”

  邵毅担任湖州团市委书记时,与团办企业负责人殷某因工作交往逐渐成为了好友。邵毅主政长兴后,殷某也随之到长兴发展。

  在邵毅的关照下,殷某以5000元每亩的低价获得了长兴经济开发区最好的地块。同时,为避免上级监管,相关土地分割出让,由县级政府直接审批。殷某获得的500亩土地并没有完全开发利用,几年后,由于种种原因其中部分土地又被政府以20多万元一亩的价格收储,一进一出殷某控制的公司净赚一千多万元。

  低价获得土地后,殷某感恩在心,多次提出要把企业注册资金的10%,即价值300万元的股份送给邵毅。邵毅觉得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收受干股不妥,考虑再三,他找到了前述古董商陈某,让陈某作为记名股东代持。于是,2003年8月,陈某未出分文,仅在入股协议上挥笔签上自己的大名,就成为湖州某空调制造有限公司的股东。后来邵毅和陈某关系恶化,2012年10月,经邵毅授意,殷某将陈某名下股份变更他人。

  邵毅忏悔说,我物色了好朋友陈某替我持股,认为这样可规避法律风险、缩小影响面、可靠安全;在干股分红时,也让殷某将分红交给陈某,企图通过陈某获利,我再获取收益,以为这样做更隐蔽、更安全。

  除了股权,邵毅还以赴国外考察、乔迁新居、女儿出国、结婚等名义从殷某处收受人民币14万元、美金2000元、欧元1000元、加拿大元16000元。

  临安某山庄别墅区在当地颇有名气,2007年以来,邵毅多次为该项目协调,同时自己也多次到工地现场督促。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老板对其“感恩戴德”。

  2009年9月,该企业以每平方米8500元的价格与邵毅签订二期一幢别墅的定购协议。邵毅很清楚,开发商这么做是为了获取自己进一步的“帮助”。但是该别墅外观大气、品质优、位置好,他很喜欢。于是在明知别墅二期楼盘尚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形下,他同意了所谓的内部价。2010年10月,为减少负面影响,邵毅以女儿的名义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办理了相关购房手续。

  经杭州市物价认证中心鉴定评估:2009年9月该别墅的售价为每平方米14326.2元、总价732万余元,差价近300万元。而且,该别墅后期仍有大幅升值。

  点评:权力是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为公则利、为私则害。邵毅主政一方,身负众望,但他心中无党、心中无民、心中无责、心中无戒,大搞以权谋私,最后身败名裂,教训何其深刻。邵毅案警示领导干部,对待权力要去掉一个“私”字,克服一个“贪”字,惧怕一个“惩”字,谨记一个“廉”字,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谨慎用权,洁身自好。

  以利相交,利尽反受其累

  邵毅在临安任职后期,省、市纪委和检察机关多次收到有关他的信访举报,除举报他大搞权钱交易外,还反映他和绰号“光头”的陈某称兄道弟、交往过密,陈某借着邵毅的名头拉关系,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形象。

  这个“光头”陈某就是前面提到的湖州古董商。

  邵毅到长兴任一把手,陈某看到了“投资”的前景。2003年,邵毅的父亲生病住院,因为工作繁忙,他无暇照顾,心有愧疚。陈某连夜赶到医院,帮助护理了好几天,赢得了邵毅的好感。加上邵毅本就喜爱收藏,两人交情急剧升温,邵把陈当做小兄弟、自己人,陈则人前人后都叫邵“老大”。当时邵毅身边的朋友同事不止一次提醒过,陈某并非良善之辈,不要走太近、要提防些,但邵毅都不以为然。

  从长兴到临安,很多人都知道陈某在邵毅面前说得上话,就通过陈某约邵毅吃饭喝茶拉关系,邵毅多次赴约,陈某也趁机狐假虎威。温州商人张某就是看中这点,找上了陈某,计划收购萤石矿,甚至许诺如果邵毅帮忙成功了,他就付给陈某价值500万元的干股。2007年至2008年,陈某投其所好,导演了假拍卖送给邵毅现金人民币192万元。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萤石矿收购失败,加上自己经营不善,陈某就露出了本来面目——

  从2010年下半年起,陈某开始向邵毅讨要行贿款。打电话、发短信,威胁、辱骂一起上,2011年9月起,邵毅迫于陈某不断施压、担心因此被组织查处,以向陈某回购玉马头和购买林风眠油画小样等形式,退还陈某180万元人民币。

  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邵毅每说到陈某,就抑制不住怒气,直斥陈某是无赖,与他交友成为此生最大的痛,也给家庭带来了不幸。但是这样的觉悟是不是来得太晚了呢?

  2016年5月6日,邵毅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60万元。

  点评:领导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交朋友很正常,但交友必须慎重,“朋友圈”必须干净。早在几千年前,孔子就说察人要“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对于今天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而言,更应该谨慎择友,多交益友、诤友。假若交错一个朋友,误入了以利相交的“小圈子”,只恐怕“进圈”容易“退圈”难,等到“廉关”失守、脚踩“红线”,后悔都来不及。(夏悦)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郭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