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等7个部门联合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先后酝酿两年之久的出租汽车改革及网约车新政方案终于揭开神秘面纱。方案中最令人关注的是,网约车终于获得合法地位。今后,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化为网约车,从事专车运营。新规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登记为“出租客运”。
资料图片
网约车运营合法化具里程碑意义
中国经济网网友 陈建水
将网约车登记使用性质由征求意见时的“出租客运”,修改为“预约出租客运”,虽然仅有两字之差,却道出了国家交通运输部门对网约车辆运营的高度重视与深刻发展洞见。同时,又避免了将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运营混为一谈。如此修改,既令有运营网约车意向的私家车主满意,又能让原有的“出租客运”行业心中释然。
网约车是城市公交运力的必要补充。网约车的出现,顺应了公众出行对城市交通多元化的需要。允许私家车准入,既方便公众出行,又切实整合了民间运力,进而达到国家战略实力的全面提升,可谓“一石三鸟”。形成并规范网约车运营,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此举堪称中国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一座里程碑,是“互联网+”时代的一场带有创新意义的根本性变革。
9.8亿户移动互联网用户,再加上1.35亿辆私家车保有量,通过有效运营,足以让网约车释放出巨大的能量。通过科学管理与大力规范,放大网约车的正面效应,尽量杜绝负面效应,既是中国智造走向世界转型的必然,也是公民参与国力提升的宝贵机会。
网约车将引领共享经济新时代
中国经济网网友 邢立丹
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共享经济开始融入我们的生活,其中的突出代表——网约车,更是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欢迎。网约车的诞生有其历史必然性,它能够有效整合社会闲置资产,充分利用民众的零散时间,提高社会运行效率,降低供给成本。网约车合法化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又一重大成果。
当前,国内的网约车平台主要有滴滴出行、Uber、神州专车和易到。这些平台主要包括两种模式:以神州专车为代表的B2C模式和以滴滴出行、Uber为代表的C2C模式,易到平台则既有B2C模式又有C2C模式。但不管是哪种模式,在共享经济的大潮中,经过几年高速发展,这些平台已完成对用户端、服务链条、商业价值端的重构,让原本属于传统行业的打车服务、汽车租赁服务焕发了新的生机。
尽管新规对网约车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制和规定,但是可以预期,网约车市场将逐渐回归理性,向高品质、高价格和个性化、人性化方向发展,由此前的价格比拼转向价值和服务比拼,从而带动网约车市场逐渐规范化,为共享经济注入新鲜活力。从更大范围来看,共享经济将不断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网约车的合法化必将引领共享经济步入新的时代。
网约车新规不是“免死金牌”
中国经济网网友 王兆才
新规的出台,也让网约车行业走向了正规化的市场运营状态,由此后者将告别无序状态下的“野蛮生长”。其实,新规出台的目的,就是要保障网约车这种新型经济形式,在“互联网+”时代能够更好更深入地发展。
新规代表了法律层面对于网约车市场地位的制度保障;而更重要的则是,对网约车进行规范化管理从此有了法律依据,一旦出现违规问题即可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新规是网约车的准入许可,但不是“免死金牌”。
网约车必须要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合理化运营,要约束好自身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网约车行业应严格按照新规要求,进行车辆性质登记、签订劳动合同、保护信息安全,以及按照网约车辆报废标准进行报废,等等,杜绝违规行为的出现,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本文内容来源于时评作者向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的投稿
[责任编辑:黄露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