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拉萨7月13日电(记者 赵延)13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退休干部、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原副书记、副厅长刘玉超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被开除党籍。
据了解,日前,经西藏自治区党委批准,西藏自治区纪委对刘玉超进行了立案审查。公开信息显示,经查,刘玉超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越权处理干部、无故变更组织决定,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写个人学历;严重违反生活纪律,搞钱色交易;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等。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取消刘玉超退休待遇、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刘玉超,男,汉族,1954年5月出生,河南南阳人。197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组副书记、厅长,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等职务。
另外,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饶琼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经审查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饶琼开除党籍处分等处理。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拥军曾在区党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2016年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整合办案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职能机关要严格执行案件和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机制,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来反腐败。要突出惩治重点,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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