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个别精神病人借病逃避罪责
对比健康人而言,精神病人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大,如未妥善加以监护和管控,容易对周边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形成潜在风险甚至直接的威胁。西城检察院表示,自2014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精神病人犯罪案件22件22人,其中有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等9个罪名。
社会事件 患妄想症毁物袭警
西城检察院表示,公安机关出警调处涉精神病人矛盾纠纷时,因处于发病期无法有效控制自己情绪行为,精神病人拒不配合甚至侮辱、殴打警察,导致妨害公务案件时有发生。此外,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辨认、控制能力受损甚至完全丧失,处于易激惹状态,往往因被害妄想、生活纠纷或者把自己幻化成神等,实施持刀行凶、驾车冲撞、暴力毁财等极端行为,此类案件共8件8人,占案件总数的三成多。
2015年7月,患有妄想症的王某在西城区某饭店故意毁坏物品并滞留,工作人员对其劝阻未果后报警。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对其进行劝导,并要求其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王某拒不配合且具有动作挑衅。因查询到王某有故意伤害前科,民警遂乘王某准备吸烟时将其制服,其间王某将民警打伤。
伤害熟人 因为被害妄想杀母
检方表示,在22件案件中,有5起案件的被害人为涉案精神病人的亲戚或邻居,3件案件涉及到医院医生。因上述人员与精神病人日常接触较多,极易与其产生矛盾纠纷,致使精神病人产生情绪积累进而引发犯罪。
如患有精神分裂症的郝某,存在言语性幻听、幻嗅、关系妄想、被害妄想等症状,在吃晚饭过程中,与其母亲发生争吵,认为其母亲会想方设法杀死她,便于夜间持刀将其母亲杀害。
个别案例 利用疾病逃避罪责
值得注意的是,个别精神疾患将疾病视为实施犯罪、逃避罪责的理由。另一起案件中,2014年4月一天,患有双向感情障碍和依赖综合征的王某在友谊医院一层急诊外科就诊期间,称自己胸口疼。待医生给其开药后,王某说自己没钱,并从裤兜内掏出一把折叠水果刀威胁医生索要10元钱,还说自己患有精神病,要不给钱就捅死医生,而且也不犯法,医生只得给其10元钱。
■检方提示
民众更应
关爱他们
检察官董哲表示,对患有精神疾病的人群,民众更应付出关爱,不能予以歧视。此外,要明确监护人、社区、单位等管理责任,通过宣传教育、制度设计等使监护人能够充分认识到精神疾病的重要性,充分担负起监管职责,社会组织也应积极帮助解决精神病人的家庭困难,辅助家庭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责任编辑:郭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