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印尼登巴萨6月26日电 (记者 顾时宏)中国驻登巴萨总领事胡银全26日在此间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有4个原因。
胡银全指出,首先,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仲裁是解决海洋争议的补充和次要手段,而直接当事方之间的协商谈判是优先方式。菲方在未与中方进行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提起仲裁案,显然违反了《公约》的相关规定。
第二,菲律宾违背了其通过双边谈判解决南海问题争议的承诺,这一承诺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及中菲两国分别于1999年和2011年达成的协议中均有明确阐述。
第三,菲律宾提出的仲裁诉求实质是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事实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本身并没有对涉及领土主权争议的管辖权。
第四,关于海洋划界,中国已于2006年根据《公约》规定作出了排除性声明,排除任何海洋划界争议适用于强制仲裁。这种排除对于其它缔约国而言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上述被一国排除的争端,其他国家不得提起,仲裁庭也无权管辖。
胡银全表示,对于这种自始就非法、无理的仲裁,中国当然不接收、不参与,未来裁决结果作出后,中国也将不承认、不执行。中国坚持的立场完全充分体现了对事实和法律的尊重,是在维护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严肃性和完整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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