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平吏
6月22日《人民日报》第18版,刊登了题为《问责让政府“上紧了发条”》的调研文章。报道了报社记者徐隽在重庆就区县人大职能发挥的调研采访所见所闻,详细介绍了重庆市奉节县人大凭借《奉节县人大常委会监督问责办法》这一刚性监督文件,让人大监督这一神圣使命不再“悬浮”的成功经验。
自1954年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这六十多年发展的风雨历程中扮演着重要的历史角色,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而且,宪法和法律也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权。人大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而人大监督权更是其发挥作用的重要法宝。
然而,以很多区县为代表的基层社会,还是典型的熟人社会,导致人大监督时常处于“老好人”的困境。由于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同在一个地方工作或者生活,低头不见抬头见,常常抹不开面子,导致在监督时说好话的多、说坏话的少,种花的多、栽刺的少,让人大监督权成了“纸老虎”、“稻草人”。甚至有极少数地方的人大机关,成了官员退居二线的“疗养所”,解决级别问题的“后花园”,坊间流传“五十七八也不怕,不进政协进人大”的顺口溜,便可见一斑。
面对人大监督权得“虚胖症”这一现象,重庆市奉节县深谙在熟人社会开展监督工作的规律,探索出了“巧借制度的刚性约束,实现了人大对政府工作既监督又支持”的宝贵经验。为更好地将人大监督权落到实处、求得实效,重庆市奉节县于今年1月份,出台了《奉节县人大常委会监督问责办法》,规定:“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办理人大的审议意见、决议决定,办理效果由人大常委会票决,不过关的打回重办;屡不过关,人大将启动问责。也正是有了问责这把“达摩斯克利”,无论是政府还是相关职能部门,都不再敢把人大的审议意见或决议决定当“耳旁风”。
最值得肯定的是,该问责《办法》考虑周全、规定详细、设计科学,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监督权落地。具体而言,为了保障代表和公众的知情权,要求审议结果通报给代表、在门户网站发布,从而为政府及部门承办事项套上了“紧箍咒”;为了提升监督刚性,在票决时只有“满意”和“不满意”两种选择,取消了常用的“基本满意”一项,“骑墙”意见没了发挥余地;为保证票决权力不被滥用,《办法》确定了办理实效的绩效评估办法,通过票决前的调研,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客观公正行使权力提供了参考依据,也保障票决结果更具科学性……
正是有了制度这一“紧箍咒”,重庆奉节的人大监督一改往常软绵绵的形象,成为推动政府及部门履职尽责的利器。期待人大监督的“奉节样本”能够推而广之,在重庆全市甚至全国得以推行,从而让人大监督权力不再“虚胖”,而成为基层治理中最强大的推动力,督促和支持地方政府更好地履职尽责,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责任编辑: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