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牙塔内上演的"狂"与"贪"
——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案件警示录
“狂妄自大,自命不凡,没有党员意识,没有党纪观念,必然会走上违纪违法之路。”
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的狂,是众人皆知的。
他颠倒自己与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的关系,把任职期间高校的发展成果都记在自己身上。还经常以“大学之父”自居,热衷于演讲、作报告、登报纸、上电视,组织班子为自己著书立传,宣扬功绩。
2014年4月28日,徐同文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山东省纪委立案调查。经查,徐同文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他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23.49万元,侵吞公款1.46万元。2014年6月,徐同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5年9月,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徐同文有期徒刑13年。
“我自认为(学校的发展壮大)是个人的成绩,要当大学‘功臣’,从思想认识上一直摆不正自己与组织、领导干部与单位集体的关系。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贪赃枉法,做了一些无德无耻、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的事。”徐同文悔悟说。
独断专行,妄自尊大
有一点不如他的意,就说“我现在就撤了你”
徐同文幼年丧父、家境贫寒。19岁参加工作后,发奋读书、努力工作,在党的培养下,逐步成长为一名高校领导干部。
他先后在高校担任校级领导近20年,其中任党政主要领导14年,先后担任聊城师范学院、临沂师范学院(临沂大学前身)、齐鲁工业大学的领导班子成员或主要负责人。
为满足权力的最大化,徐同文在齐鲁工业大学,对于具体行政工作,随意插手、随意安排,想让谁干就让谁干,大权小权一起抓。
党委常委会成为其一言堂,对于不同意见,他当场打断、批评驳斥。如果与自己想法不一致,徐同文往往不经任何程序,随意否定。
“校长经常是颐指气使,我们有一点不如他的意,他就说‘我现在就撤了你’,‘你不干换别人干’,仿佛大事小事、大小职务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齐鲁工业大学一职工说。
狂妄自大的个性,使徐同文办事没有定性、贪图奢华、追求享受。他在临沂大学的别墅,室内富丽堂皇,地下室设有酒窖、健身房、阳光房、收藏室,非常豪华。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