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张芳曼
上左:汤维建在调研中。
上中:贾康(中)接受集体采访。
上右:李嵘(中)和界别群众在一起。
下左:周汉民(左二)委员为绿色发展忙调研。
下右:杨玉成(左二)调研新农村建设。
资料照片
制图:李姿阅
我为创新鼓与呼
全国政协委员 贾 康
以“创新发展”为“第一动力”引领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归宿于实现全面小康、走向共同富裕的“共享发展”,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条理化表述的现代发展理念。作为身负“参政议政”责任的政协委员,理应高度关注创新,身体力行创新,满怀热情地为创新鼓与呼。
我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已进入第九个年头,深感参政议政必须抓住创新驱动这一基本取向,以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建议来为现代化事业尽绵薄之力。
首先需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中国正在经历自近现代以来最为波澜壮阔的现代化转轨和最为激动人心的追赶—赶超过程,我们必须在全球化时代以创新为灵魂的国际合作与竞争中,实现超常规发展和平崛起,所以创新意识已成为决定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格局、境界和质量的基本要素。
其次,应自觉地努力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近些年来,我以委员履职为压力和动力,积极参加调研、专题讨论,并结合自己多年从事科研工作的心得体会,有重点地增强一些经济、社会、政治生活重要方面的认识、思辨能力,进而有益于正确把握创新要领,形成创新的方向感和思维能力。正是在这样的努力中,我担任政协委员期间形成了以“新供给经济学”框架实现理论密切联系实际重大创新的研究方向和初步成果。
同时,还应积极提出建设性的创新建议。我担任政协委员以来,秉持中肯、可行、建设性的原则,在各次会议的发言、历年所交的提案、参与写作的研究报告以及回应媒体的访谈之中,都力求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先后涉及宏观调控、财税改革、司法公正、金融创新、环境保护、收入分配、科研激励等方面。
为迎接今年全国两会,我正反复修改关于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引领新常态的文稿,准备提交政协会议,并且已起草今年的提案,这些都要落到必要的建设性意见建议上。社会责任重如泰山,我愿为国家、社会的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继续鼓与呼。
协调发展助农村腾飞
全国政协委员 杨玉成
38年前,作为一名少年学子,我走出了封闭落后的太行山区,走进了繁华都市的一所农业大学求学。那时候,亲身感受到的城乡巨大差距敲击着我的心灵,我时刻提醒自己要学好专业,以便将来能为农村发展做些事情。
30多年来,我当过高校教师,培育了一批批农牧业技术人才,也取得了一系列有关农业的科研成果;我担任过地级市政府负责人,为推进农村农业发展尽心尽力;转到政协工作后,所关注的重点依然是如何加快农村发展步伐。
城乡协调发展,才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由之路。而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最关键的是补齐农村发展的“短腿”,把更多力量用在农村建设上。
近几年,我针对农村扶贫问题,深入调研思考,通过提案、在报刊发表文章,积极建言献策。去年9月,全国政协围绕“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精准扶贫”主题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我应邀出席,并作了《燕山—太行山片区扶贫应“抱团发展”》的发言,其中一些建议被该片区多个地方政府纳入扶贫开发规划。
前不久,我到太行深山区调研。一位乡党委书记反映,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日益增多,全乡38个行政村中,常住人口500人以上的只有1个,不足200人的16个,100人以下的8个,最少的一个村仅有5人留守。他说:“几年的新农村建设下来,路通了、水通了、电通了、通讯信号通了,却是青山绿水伴着‘老兵残将’。谈发展,人力都成了大问题。乡里只能一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境,一边抓招商引资及吸引外出的人力人才回乡创业。”
不得不看到,这种困境并非个例,在许多欠发达地区的农村普遍存在。落实协调发展的理念,推动农村迈开发展大步,要抓住病根综合施治。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推进城镇化政策紧密结合。各级政府还应研究出台鼓励、吸引城市工商资本向农村、农业流动的政策,研究支持农村外出人才回乡创业兴业的措施办法。比如,对大学生、退役军人、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给予资金、信贷、技术、能源、税收等扶持和优惠。
今年全国两会将开启“十三五”新征程。相信协调发展的理念,将为农村腾飞插上翅膀,使全面小康的步子迈得更实、更好。
绿色应是发展底色
全国政协常委 周汉民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把“绿色发展”作为新发展理念之一,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人民福祉、民族未来的责任担当。
围绕绿色发展持续发出有感悟的声音是我近些年提案的重点。2011年全国两会上,我提交提案,建议把2010年10月31日,也就是上海世博会闭幕之日定为世界城市日。2013年12月6日,这一建议成为联合国的决定。这是联合国成立以来,唯一一个由中国人提出设立的世界日。听到这一消息,我内心澎湃,作为政协委员的荣誉感与责任感浓烈地交织在一起,激励我继续围绕绿色发展建言献策。
近年来,绿色发展离公众期望尚有一定距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未对有关环境的行为给予足够的规范和制约。以与群众安全最为密切相关的土壤为例,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缺少立法规制,我参与过专题调研,一位老专家用痛心疾首的语气对我说:“所有的污染最终都会进入土壤,完善法律制度刻不容缓啊!”不仅是土壤方面,现行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普遍存在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处罚力度低,往往滞后于实际需要。
现实生活中,由于违法排污的罚款额度远低于治污成本,又缺乏有效的经济引导措施,企业宁愿交罚款也不主动治污的情况屡见不鲜。公民在绿色消费中具有重要作用,但个人消费比较分散,难以管控,现行政策中也极少有针对居民消费方面的环保措施。
绿色发展要落到实处,需要法治保驾护航。加快完善生态文明法律法规体系,才能保护好神州大地的“绿水青山”。有破有立,清除制约绿色发展的制度桎梏,才能形成激励与约束并存的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引导绿色发展阔步前行。
每年的全国两会都被誉为“春天的约会”,是举国上下春光里的期待。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在这样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早春时节,必将凝聚起更强大的绿色发展正能量,让绿色成为发展最基本的底色,迎来更多的碧水蓝天,使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开放新格局给出新机遇
全国政协委员 李 嵘
去年6月,我随团到云南德宏、临沧调研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在边境城市瑞丽,银翔摩托车装配厂的负责人告诉我们,生产线上每2分钟就会有3辆车组装下线,待泛亚铁路西线正式通车后,这些摩托车可以直接从瑞丽通过铁路运输到缅甸仰光,进而转运到东南亚、南亚和非洲地区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
这在几年以前是难以想象的。长期以来,“山间铃响马帮来”“溜索渡江”“人背马驮”是云南交通的生动写照,给人们留下的深刻印象。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一种全新的开放格局得以确立。正是得益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曾经被崇山阻隔,远离海洋的云南,逐渐从边陲末梢转变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开放前沿。
与披荆斩棘的先民相比,借助便利的现代化交通,我们更容易融入“一带一路”。但在去年的调研中,我们也发现,“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的一些企业同时面临诸多问题,例如:不熟悉当地法律、风俗习惯,不了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甚至在当地面临诸多安全问题。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虽然道路通了,但是人心相通还有待加强。要真正融入“一带一路”,道路相通是基础,人心相通是关键,遍布世界的华侨华人就是我们与“一带一路”地区人心相通的桥梁和纽带。
据统计,东南亚是海外同胞最为集中的地区,居住在该地区的同胞约占全球海外同胞的80%。海外同胞具有资金、科技的优势、融通中外的优势以及民间使者的优势。在促进经贸合作、服务国内企业“走出去”、畅通民间交往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这是我们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最为宝贵和独特的资源。
海外华侨华人是我国实现跨越发展、建立对外开放新体制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应竭力发挥好分布在世界各地的海外侨胞的优势和作用。而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我将继续密切联系界别群众,反映他们的诉求与呼声,为国家进一步提升开放层次和格局建真言献良策。
共享贯通法治之路
全国政协委员 汤维建
我国社会各领域的发展都离不开共享理念的指引,法治发展也不能例外,共享型法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显著特征。
首先,共享是一种道路。我国要建立的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都要体现共享的发展理念,法治发展的成果,要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切实感受和享有,如今司法改革试点已全面铺开,司法改革的成果逐渐显现。
共享还是一种参与。共享的法治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靠坐等就能在某一天早晨突然实现的,而是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亲自参与、亲自创造。只有人人起来为法治中国奋斗努力,法治中国的目标才能如期实现。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各个层面,都应当完善体制和机制,尽可能地创造条件,克服障碍,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之中。
共享是一种奉献。共享是链接全部社会主体的关系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是共享的真谛,当你在享受他人劳动成果的同时,按照权利义务的一致性法则,你必须得付出,使他人能够享受你的劳动成果。因此,共享的社会,是人人奉献的社会,共享与奉献是硬币之两面,不可只享而不共。上海高院的邹碧华法官为了司法改革的精准落地呕心沥血,任劳任怨,就是为了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司法改革的成果而做出的无私奉献。
共享是一种底线。2015年,立案审查制得以改变,调低了人民群众接近司法的门槛;法律援助法目前正在制定中,将为贫困者打官司亮起法律上的绿灯。酝酿已久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也迈开了“破冰之旅”。
以司法改革来看,2016年是值得期待的一年,它将在繁简分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方面深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举措将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共享为理念和价值追求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将日益焕发出内在的优越性和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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