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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启动 分两类制定政策

2017年01月13日 10:34:30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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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报讯(记者 温如军 编辑 许腾飞)今日上午,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近期,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标志着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对于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改单位的范围为党中央、国务院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涉及的人员范围为所有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维持现有方式。

  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到,根据意见,推进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核心是“三个坚持做到”,即坚持做到分类推进。按照中央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两类,分别制定车改政策,坚持做到部门承担主体责任。文件强调,行业主管部门在改革中应承担主体责任,坚持做到从客观情况出发制定政策。

  对于中央企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央企业车改实施意见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所属的中央企业。适用的人员和岗位主要是指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即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其他人员和岗位。

  根据意见,央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做到“三个针对”,第一个针对,是针对企业本身,分类分级施策;第二个针对,是针对企业高管,明确范围标准;第三个针对,是针对保留车辆,确保正常经营。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