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涉嫌受贿一案29日在深圳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深圳中院一审审理。
检方指控,1991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曹鉴燎利用担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党委书记、镇长,天河区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海珠区委书记,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土地开发、工程建设、物业租赁、“三旧”改造等领域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或与他人共同索取或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696.2674万元。
被告人曹鉴燎在法庭上表示认罪悔罪。深圳中院表示,该案合议庭将依法择日作出判决。 据新华社电
焦点1 工程建设“萝卜招标”
“要想在珠江新城得到更多的土地就必须找曹鉴燎。”公诉人说。1995年,曹鉴燎升任天河区委常委、兼珠江新城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手握广州黄金地块规划建设大权,由此成为开发商追逐的“红人”。
曹鉴燎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向开发商“放水”:一是不走招投标程序,直接定向发包;二是由沙河镇名下的公司承接项目,再转包给“关系户”;三是“萝卜招标”,暗地里将工程图纸提供给关系好的开发商,确保其中标。
广州市嘉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根雄上世纪80年代曾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担任科长,与曹鉴燎相识。上世纪90年代李根雄“下海”经商后,曹鉴燎劝他到广州正在崛起的珠江新城搞开发。
1995年至2004年,曹鉴燎利用职务便利,为嘉裕集团取得广州市珠江新城六处地块的土地开发权提供帮助。2004年下半年,曹鉴燎以其情人刘耕野投资移民需要资金为由,向李根雄索要800万元港币。
焦点2 投资亏损找人“买单”
曹鉴燎还通过索要地块开发权、铺位一手承租权后转让、转租,从中获利上千万元。1997年间,曹鉴燎和时任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市场管理处处长的谭丽群等多人,以合作兴建综合楼的名义向沙河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索要珠江新城G1-5地块的合作开发权,交由巨联物业发展公司和广州市鸿伟发展有限公司长期控制。
2004年8月,曹鉴燎、谭丽群等人将地块合作开发权转让,从中获利2222余万元,其中曹鉴燎分得900万元。
2010年,曹鉴燎和沙河镇原镇长何继雄等人为广州联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兆联公司物业提供帮助。次年10月,联鸿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汉杰将广州市金马服装交易城中6个铺位的一手承租权交给曹鉴燎、何继雄等人。2012年8月,曹鉴燎、何继雄等人转让上述铺位承租权,共获利人民币600万元,其中曹鉴燎分得人民币200万元。
曹鉴燎儿子和他人合办的酒店亏损之时,他又以“公务员亏不起”为由,让合资的老板“买单”。
焦点3 50万买下千万别墅
手握实权的曹鉴燎,演绎了一出举家贪腐大戏。
2009年,曹鉴燎之子曹健荣和吴炳钱、曹嗣标三人合资开办餐饮公司,后来因经营不善结束营业。2011年,曹鉴燎要求吴炳钱、曹嗣标退回本应由曹健荣承担损失的380万元投资款。
2007年,在曹鉴燎的要求下,广州市盈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炳钱将30万元转给曹健荣供其炒股,后又送给曹鉴燎40万美元供其子旅游。
吴炳钱之所以为曹健荣“买单”,是因为曹鉴燎曾帮吴炳钱控制的一家公司偷漏税行为得到从轻处罚,并为其控制的一家公司取得增城一块87.5亩土地开发权提供帮助。
1998年,广州市龙洞龙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樊志华为曹鉴燎买下一栋别墅。曹鉴燎的妻弟曹博斌仅付了50万元,便将该栋别墅过户到曹鉴燎的岳母名下。2009年,曹博斌出售这栋别墅时,价格已是1770万元。
樊志华对曹鉴燎出手如此阔绰,也是因为曹鉴燎曾为其承揽天河区数个工程和土地开发权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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