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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法官等级将与行政职级脱钩

2016年01月24日 06:31:23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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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最高法:法官等级将与行政职级脱钩

  昨日,记者从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获悉,今年我国法院将推动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行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脱钩,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法官单独序列管理及工资制度。此外,还将推动在各级法院探索设立执行裁判庭,探索执行实施机构实行警务化模式。

  焦点1

  探索设立执行裁判庭

  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透露,我国法院将积极稳妥开展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在各级法院探索设立执行裁判庭,探索执行实施机构实行警务化模式。

  周强同时提出,各级法院要推进执行工作职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实现严厉打击拒执罪、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和反干预执行常态化,大力推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围绕委托执行、网络拍卖、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等问题加强研究和指导,适时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大执行监督力度。

  会议要求,要全面使用最高法统一开发的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强力推进网上办案工作,确保所有执行案件的每个环节都在系统中全程留痕。进一步加强网络执行查控工作,推动全国各地商业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抓紧与执行查控专线进行连接。

  同时,还要完善信用惩戒机制,落实与国家发改委等40余家单位联合签订的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继续扩大信用惩戒范围,让“老赖”寸步难行。

  焦点2

  推动法官工资制度改革

  会议上,周强介绍,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将推动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行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脱钩,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法官单独序列管理及工资制度。

  记者了解到,随着全国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以及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影响,案件数量持续大幅攀升。2015年,全国法院新收案件1766万件,同比大涨22.8%,其中民商事案件破千万件。案多人少、忙闲不均等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许多一线法官办案任务趋饱和、超极限。当前,让法院的优秀人才入额到一线办案,同步提高入额法官的待遇,已经成为社会较为普遍的共识。

  周强表示,法官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将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鼓励办好案、多办案,鼓励优秀人才安心基层工作。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推进法官职务套改工作,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改革试点,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试点方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试点方案具体实施办法,实行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脱钩,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法官单独序列管理及工资制度。

  焦点3

  完善外逃贪官审理程序

  会议指出,我国法院将完善对外逃腐败犯罪分子依法审理程序,加强与纪检、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参与海外追逃追赃工作。

  同时,各级法院要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震慑腐败分子。

  “要依法审理以贪污、截留、套取等手段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周强说。

  会议还提出,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要依法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积极参与反恐怖斗争,正确实施反恐怖主义法。

  会议同时要求,各级法院要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让罪犯受到应得的惩罚,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确保死刑案件质量,确保死刑案件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据新华社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邢世伟(除署名外)

[责任编辑:尹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