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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试点将在全国推开 试点未因改革现离职潮

2016年01月21日 09:19:14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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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终岁尾,中央深改组第十九次会议做出一项重要决定,2016年在北京、天津等13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适时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这是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方,也意味改革试点将在全国推开。

  试点法院检察院主动“求变”

  2014年6月,中央决定对司法体制改革中4项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开展第一批改革试点,上海、广州等6省市名列其中。

  “刚刚确定第一批试点时,我们去广东调研,突出印象就是法检两院对改革顾虑重重,担心出现法官辞职潮、产生大量积案,畏难情绪比较强。”说起2014年的一次调研,中央政法委法治建设室的同志深有感触。

  通过一年多实践,现在试点法院、检察院普遍要求改革,实现了从“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在广东,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了全省法院检察院的57%。上海、吉林、湖北、海南已在全省推开。

  权责一致、自主办案、单独职务序列——改革的职业前景让更多优秀办案骨干回归办案一线岗位。

  统计显示,上海市法院改革后一线办案人员增加18.5%,吉林省检察院改革后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增加23.6%。在深圳福田检察院,188项原属副检察长、科长的案件审批权限下放给主任检察官,减少了审批环节,突出了检察官的司法主体地位。

  随着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新型办案团队的组建,法官检察官能够专心主持庭审、办案,研究法律问题,办案质量和效率也明显提升。

  上海全市法院一审、二审后服判息诉率分别达到了92.1%、99%,试点检察院2015年全年无一起错案,青海试点法院结案数同比上升80%。

  新型法院证明改革符合司法规律

  2014年底,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2015年1月,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二巡回法庭分别在深圳和沈阳成立。这些都是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根据改革试点政策建立的新型法院。

  “一年来的运行效果充分证明司法体制改革政策是科学的,是符合司法规律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处长何帆说。

  在人员配备上,按照“优中选优”原则遴选出优秀人员担任法官,并按照一个法官配备一个助理和一个书记员的“1+1+1”模式设置审判团队。在审判团队的运行上,严格实行司法责任制,谁办案谁裁判谁签发法律文书,不再像以往由庭长院长来签发。

  运行结果显示,2015年全年,第一巡回法庭受理案件898件,结案843件,法官人均结案数70件。审限内结案率、文书上网率均达到了100%。

  地方法院未因改革出现辞职潮

  “改革还是非常成功的,直接解决了办案法官检察官和助理、司法行政人员的有机分离,使法官检察官朝着职业化、精英化方向发展。这个期间,我们也看到了一些人的迷惑和忧虑,但法官检察官队伍整体还是稳定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评价。地方政法委提供的数字显示,广州中院去年一年辞职的法官人数不到总数的1%,没有因为改革出现辞职潮。

  “在全国大范围推动4项改革需要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改革也将会循序渐进、统筹配套推进。”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透露,关于司法责任制、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及配套工资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编制管理等方面改革意见出台后,中央政法委正在会同有关单位抓紧研究起草地方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司法辅助人员职务序列和工资薪酬制度。

  今年还将推进法官法、检察官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修改。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已列入今年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

[责任编辑:李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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