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看守所
原标题:江西一在押犯看守所内“买春”
32岁的何玉玲(男),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看守所内服刑期间,接受了一次性服务。
2015年5月2日晚,他在“在押人员伙房”内,与一名被看守所副所长私带进来的失足女青年发生了性关系,“约20分钟”。
这一高墙电网内的丑闻,因“群众举报”案发。
看守所内性交易 被人举报
近日,知情人向记者发来了一份记录事发经过的“内部材料”,称该材料是从东乡县公安系统拿到的。
材料写明,2015年5月2日晚,东乡县看守所值班的副所长雷荣辉、民警艾清水在分别接受了社会人员何良贵一条软中华香烟后,由雷荣辉将何良贵、女子“露露”带进了看守所。
雷荣辉安排何良贵带“露露”到在押人员伙房去等,其进监区将何玉玲带出,何玉玲一个人单独前往伙房与“露露”约会。到伙房后,何玉玲将大米袋排放在地上,而后他与“露露”在米袋上发生性行为。材料显示性行为时间约20分钟。
在此期间,雷荣辉怕时间长有些担心,于是叫值班民警艾清水去催促何玉玲“动作快些”,后来,何玉玲和“露露”从伙房回到收押室。
知情人称,何良贵带失足女青年到看守所与何玉玲发生性关系的过程,被人拍下现场画面,后来进行举报,此事案发。知情人没有向记者提供“现场画面”的证据。该证据到底是性爱图片、性爱视频还是其他证据,尚需当地官方揭晓。
副所长被撤职 仅按违纪处理
东乡县公安局纪委书记何海清告诉记者,2015年5月12日他们接到了关于雷荣辉的举报。
记者注意到,看守所内卖淫嫖娼丑闻案发后,警方在处理材料中依旧称雷荣辉是“同志”。
对于雷荣辉的行为,警方调查组认为,雷荣辉利用在看守所值班时的便利,收受社会关系人的香烟,非法安排留所人员“会见”,特别是安排“社会失足女青年”在严肃庄严的看守所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雷荣辉同志的行为已构成违纪。
何海清说,雷荣辉于2015年8月被免去东乡县看守所副所长职务,并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
知情人告诉记者,东乡县警方对外隐瞒了这桩高墙内的丑闻,并在随后的“内部处理”时,轻罚了当事的违法违纪人员。如,雷荣辉仅以“违纪”名义受到处理。他质疑:普通人介绍容留卖淫都涉嫌犯罪,为何雷荣辉只是违纪?
针对雷荣辉的处理结果,重庆中西律师事务所主任侯亮和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智勇认为,雷荣辉不单单是仅应受到治安处罚的问题,更可能涉嫌犯罪。其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容留他人卖淫”的规定,如果经调查不只这一次,那就可能构成容留他人卖淫罪。雷荣辉还可能涉嫌玩忽职守罪。
“如果知道是卖淫人员 砍我的头也不会同意”
雷荣辉说,经调查核实,警方确定当晚与何玉玲见面的女子“露露”是一名“失足女青年”。
他称,自己在东乡县看守所工作了13年,对此事很愧疚,他不清楚举报人是谁,听说是有人从何良贵处得知此事后进行了举报。
雷荣辉告诉记者,据他了解,卖淫女子“露露”被处以(行政)拘留,何良贵仅被处以罚款。
知情人说,民警艾清水被处以行政警告,但该说法还需官方的最终确认。
事发当天的5月2日正是双休日中的周六。雷荣辉告诉记者,根据他们看守所内部的规则制度,周六周日可安排会见,但晚间不可以,他的确有违规之处。
“如果知道她是卖淫人员,当时砍了我的头我也不会同意。”雷荣辉说,他当晚是遭对方打“感情牌”蒙骗才做出此事的,因为自己违规,他接受组织处理。
“买春”在押犯因开设赌场获刑
何玉玲,1983年8月生,是东乡县小璜镇横山村源头组村民。
记者从东乡县人民法院刑庭了解到,何玉玲2014年10月28日因涉嫌开设赌场被东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法院审判,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应在2015年7月27日刑满释放。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阅何玉玲案同案人判决书了解到,2013年5月,姜某召集何玉玲、于某、陈某甲等十余人在东乡县孝岗镇南边村、邓家乡上杨村等地方开设赌场,从中渔利。
何玉玲供述,在姜某的组织下,他就安排吴某某到姜某的赌场看场子,不准别人闹事,否则就打闹事的人。他偶尔去赌场看看,每天能分到400-600元。
东乡县城多位摩的司机印象中,何玉玲所在的小璜镇人比较“狠”,在县城有一帮人,势力较强,涉足县城的赌场、KTV生意。
何良贵的舅舅告诉记者,何良贵与何玉玲年龄相仿,是同村人,关系很好。何良贵是做生意的。
抚州市公安局启动复查程序
1月2日下午,东乡县公安局纪委书记何海清向记者表示,因为东乡县公安局对此事已经调查处理完结,在上级公安部门复查阶段,不便再行评论。
同日下午,抚州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洪向峰表示,媒体报道后,抚州市公安局在2日上午已对此事启动复查程序,有结果后将向社会发布消息。 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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