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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部门会同督查行政审批改革实施

2013年12月17日 09:04 来源:南方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广东省编办昨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省纪委(省监察厅)正会同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省编办对省直各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已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告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公告,四大问题列入重点监督检查之列。主要是:对国家和省已明确取消的审批事项,仍然变相实施的;对国家和省已明确转移的审批事项,搞变通、变法子,应转不转的;对国家和省已明确下放、委托的事项,明放暗收或擅自截留审批权限的;对正在实施的审批事项,违规增加审批条件、要求或程序的。公告还表示,对其他问题和薄弱环节,或改革实施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一并欢迎提出意见建议,并将对反映的情况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据了解,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前不久省政府转发了《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的设定标准。各级政府要在每年12月底前将本级政府下一年度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编制成册向社会公布。各地级以上市选择若干市直部门及1个县(市、区),在2013年12月底前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工作,并将试点选择情况报省编办。2014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统筹负责本区域内行政审批实施情况的评价工作。省编办要会同省法制办、监察厅在12月底前形成全省清理情况报告报省政府。检查清理工作的具体安排由省编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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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泰石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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