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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省区市政协主席“退常” 专家:建言献策更自由

2013年11月21日 07:5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导读:近日,中央批准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不再担任广东省委副书记、常委职务,省委副书记、常委一职改由马兴瑞担任。至此,31个省区市的政协主席都已“退出”省区市一级的党委常委领导班子。有学者表示,这一安排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政协建言献策的功能。

  有利于发挥政治协商职能

  今年年初,各地换届产生了31位省级政协主席,其中8人由省(区、市)委常委担任。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在年初新当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主席后,卸任自治区党委常委职务。4月,何立峰、夏德仁、吉林先后卸任天津市委、辽宁省委、北京市委常委职务。7月,徐敬业和张昌平分别卸任重庆市委常委和福建省委常委。

  此次朱明国不再担任广东省委副书记、常委职务,成为最后一位离开省级常委领导班子的政协主席。至此,全国所有省级政协主席均已不再担任省(区、市)委常委职务。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路杰表示,党委和政协分别发挥不同职能,而政协主席不再担任省委常委,能够使政协更加自由地建言献策,而党委也可以更好地发挥决断的功能。

  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认为,这一举措是政治体制改革的表现,将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未来民主政治将有更多的发展空间,将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阶段。”张希贤说。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孙昊表示,政协本来就不在权力机构的架构之中,也不应该是决策机构,因此政协主席“退出”强化了党的领导力。“从理论上来说,完全合乎逻辑。”孙昊说。

  今年4位政协主席卸任党委副书记

  今年年初各省级政协换届后,北京市政协主席吉林、天津市政协主席何立峰、辽宁省政协主席夏德仁和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仍担任党委副书记。

  年初至今,吉林、何立峰和夏德仁相继卸任党委副书记职务。近日中央批准朱明国不再担任广东省委副书记,至此,所有省区市的政协主席无人再担任党委副书记。

  此前,各省区市的政协主席中有多人在党委中担任专职副书记。2004年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其中要求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数量。全国绝大多数省级党委均建立了“一正两副”,即一名书记、两名副书记的领导班子架构。

  “一正两副”的领导班子架构中,两名副书记一般一名分管行政工作(省、市、县长),而另外一名副书记为分管党务的专职副书记。据媒体分析,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具体是什么,并没有明确规定。

  从2009年起,海南、安徽等多个省区市开始有专职副书记担任政协主席,例如现任山西省政协主席薛延忠在2009年至2010年任职山西省委专职副书记,同时担任政协主席。薛延忠从2010年起即不再担任副书记一职,其他省份的政协主席也逐步不再任党委副书记一职。

  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表示,专职副书记担任政协主席是不合适的,其职责应是省区市的党建工作,包括党员队伍的培养发展以及省委党校的工作等,因此有部分专职副书记在省委兼任党校校长一职。

  省级政协主席仅一人为中央委员

  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了现任31位省级政协主席的简历后发现,其中28位都是“50后”,北京市政协主席吉林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主席努尔兰·阿不都满金是仅有的两位“60后”,西藏政协主席帕巴拉·格列朗杰则是1940年出生。

  31位省级政协主席中只有湖南省政协主席陈求发为本届中央委员。此外还有5位候补中央委员,分别是北京市政协主席吉林、天津市政协主席何立峰、辽宁省政协主席夏德仁、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主席努尔兰·阿不都满金。

  省级政协主席中还有两人是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分别是重庆政协主席徐敬业和福建政协主席张昌平。记者 罗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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