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北京海淀法院将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当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张某某、魏某某(弟)强奸一案。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图为宣判结束后梦鸽面无表情走出海淀法院,乘车离开。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中新网11月15电 今日下午,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受害人律师田参军在微博称,该案二审将于11月19日上午9点,在一中院少年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此前该案二审因被告方临时更换律师而延期开庭审理。
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北京海淀法院9月26日上午对该案公开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