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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顽症”难治 三中全会能否将其“转正”?

2013年11月08日 09: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11月8日电(房产频道 张玉玺)近期,关于“小产权房‘转正’”的呼声再起。究其原因,在一份提交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报告中,提及“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有条件转正。”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本周六召开,人们届时或可拨开这一迷雾。

    小产权房长期以来处境尴尬。它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为何明知有风险却“偏向虎山行”?业内认为,小产权房的难以禁止甚至不断扩大,最大推手是让人难以承受的高房价。由于少了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是商品房价格的1/3至1/2。在低廉价格的诱惑下,一些中低收入者不惜冒险一搏。

    在近期披露的一份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改革方案中提出,在规划和用途管制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收缩政府征地范围;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有条件转正。

    对于小产权转正,专家们有褒有贬。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认为,小产权房转正令土地供应主体增加,打破政府垄断局面,可以平抑房价和地价。但对于已建起来的小产权房,其流通到市场对房价影响不大。

    “小产权房新增量如果允许入市,那会对楼市有天翻地覆的影响,但现在是解决存量的小产权问题。”财经评论家叶檀认为,如果存量小产权房入市补交的土地差价与市场价差不多,那就不会对现有楼市产生影响。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认为,对小产权房的处理不应该“一刀切”。该补缴的就得补缴、该补办的必须得补办,使得购买小产权房付出的代价和购买商品房的代价相差不大,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

    经济学者马光远指出,小产权房“转正”难度非常大,因为涉及到土地的问题、城乡二元的问题、农民土地的收益问题,包括地方政府对于土地与市场的垄断问题等,矛盾非常大,问题非常多。但未来小产权房获得合法身份也是一个必然的事。

    而小产权房的“命运”究竟如何?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答案或能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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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泰石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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