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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房产税改革应尽快出台 可成地方政府重要税源

2013年11月06日 17: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北京11月6日电 (李金磊)“营改增全面铺开后将冲击地方税收,房产税改革应当尽快出台。”吉林大学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王金霞6日表示。

    王金霞是在由天和经济研究所举办的“瞻望十八届三中全会:营改增后地方税收如何另辟蹊径”的沙龙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王金霞表示,现在营业税是是地方政府掌握的几乎唯一的主体税种,其收入几乎是占地方税收三分之一以上。营改增全面推开之后,营业税将不复存在,地方主体税种和地方财政收支都将面临冲击,为此,必须重建地方主体税种以及地方税制体系。

    “房产税改革应当尽快出台。” 王金霞指出,房产税可以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税源。在房产税的改革过程中,应当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权。现在从国际上来看,不论是单一制国家还是联邦制国家,房产税是其主要的税收来源,其中,英国地方政府收入100%来自房产税,美国地方政府80%多来自房产税。

    王金霞表示,以房产税为主要地方税体系的国家,地方政府的税权相对比较大,包括立法权。因为房产税和其他的税种不一样,房产有空间位置的固定性,地方政府最能了解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走向和市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地方政府获得一定的税权之后,其事权和财权相匹配会更好一些。

    王金霞认为,房产税的扩围应当是一步步走的,可以借鉴上海试点的做法,先对增量房产征税,等老百姓对房产税接受程度提高之后,再过度到对存量房产征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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